【邓州连线网】邓州医药公司: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必须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邓州市医药公司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连日来,广大市民朋友理性对待,积极支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2021年1月14日起,我公司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必须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为保障您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遵从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指引,自觉如实、完整登记您本人及服药人员有关信息。若您或身边的亲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戴上口罩,就近去我市重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邓州市医药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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