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专题部讯:(韩杨)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会议任命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历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7年4月至2021年1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21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郑青任辽宁高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责编:宋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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