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向来有着所谓的“酒桌文化”,闲暇之余,约上三五好友,摊边小聚,把酒言欢,好不乐哉!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际交往增多,喝酒不只是成年人的专利,已逐渐渗透至未成年人群中,成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毒药”。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有高达 51.2% 的 12 岁以上的中学生曾经饮酒,15~17 岁青少年饮酒率已达到 58.9%。
去年10月深圳通过了国内首部健康“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决定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开始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号称是 “最严禁酒令”。
在这部健康法规中,有一点规定最为引人注目, 全国首创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也就是说,销售者须亮出相关酒精、碳酸饮料的健康标识,否则将被罚1000元!
实际上,“禁售令”我们并不陌生。早在十几年前修订颁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都曾提出过“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说法。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仍不难发现有不少青少年有喝酒现象。包括在一些超市、酒吧、娱乐场所、外卖平台甚至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或因执法主体和监督责任不明确,或因处罚不痛不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句话长期被当作一纸空文。
那么,此次深圳出台的“最严禁酒令”是否能打破外界质疑,真正落到实处呢?
在翟山鹰老师看来,饮酒是一种文化符号,更是一个民族习惯,仅仅通过惩罚性强制措施去约束,而非探究问题背后错综复杂的深层根源,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水浒传》中的好汉们,坐下来就是大碗吃肉,大碗喝酒,背后的豪情似海,英雄气魄历来为人传诵称道。李白在《将进酒》中大呼“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尽显诗人豁达开朗,狂放的人生态度,令人仰慕。
从历史中走来,“酒文化”盛行在中国社会各领域,或是作为人与人之间感情输出的纽带,或者作为逢年过节的礼品,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客”。而作为没有自制能力的未成年人,也难免沦陷其中。
过量饮酒抑制青少年大脑发育、饮酒时间越早日后酗酒可能性越大、未成年因酗酒导致社会犯罪率提高……近些年来,饮酒对青少年的危害越来越显见。然而受传统“酒文化”的影响,在国人的概念里,仍然充斥着“未成年人饮酒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不过量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当下社会,受浓烈的“酒文化”氛围的影响,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严禁未成年人接触酒类”的社会氛围。
基于对“未成年人饮酒”问题的深层次探析,翟山鹰老师认为,青少年远离酒精从孩童时期就应该抓起,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都应该为孩子营造“杜绝饮酒”的氛围,使其成为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指南。另外,“禁止未成年饮酒”的落实,亟需法律条文的规制。只有道德和法律形成合力,才能筑牢未成年饮酒的“防火墙”,成为未成年人不敢随意触碰的高压线。
每个“恋上酒精”的青少年曾经都是“滴酒不沾”的少年,也许是因为猎奇,也许是为了追逐潮流,也许是受他人误导……种种原因的背后既有教育的缺位,也有社会不良环境的客观存在。若让少年回归曾经的模样,就需要摸透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像翟老师建议的那样,道德和法律层面的双向约束,才能将“酒精”隔绝在未成年人的世界之外,才能真正的治标更治本。
附:每日持续更新翟老师对最新热门事件的解读,分享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行业趋势分析,旨在以国学、金融的视角将行业中典型、优秀的产品逻辑及方法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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