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危害社会和谐安全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的出现不仅会破坏社会的良好风气,还会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造成不良的示范,严重时还可能会滋生犯罪事件,所以这种行为一直是国家大力打击的对象。据中国检察网1月22日公示,云南蒙自一卖淫团伙被警方剿灭,该团伙中的失足女大都是越南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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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丁某在云南蒙自经营一家酒店,但酒店的生意不是很好,正好丁某认识了在蒙自城区接送女子从事卖淫活动的林某,并得到了林某的联系方式。为了增加收入,丁某就将算盘打在了卖淫嫖娼活动上,2020年6月7日凌晨4点,丁某在酒店前台为客人服务时,在该酒店入住的一名客人请求丁某帮忙找个失足女,为其提供“特殊服务”,丁某立即联系了林某,林某安排一越南籍失足女李女士与住店的男子进行性交易,该男子通过微信扫码二维码支付给丁某嫖资和房费,分别是200元和60元,随后该男子就将李女士带到酒店206号房间,两人进行了性交易。丁某收款后扣除了房费60元和介绍费50元,把剩余的150元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转给林某。凌晨5点,另一名男子来酒店找206号房的男子,同样也让丁某提供一名失足女,此事,“老鸨”林某已经来到这家酒店等候着生意,丁某便向林某介绍该男子,林某将另一越南籍女子龙女士提供给该男子,该男子支付了嫖资后便带着龙女士到酒店房间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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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当地警方传唤丁某到案,面对警方的审讯,丁某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并向警方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过程。2020年10月22日,云南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丁某,第二天,丁某被取保候审。当地检察院认为,丁某为了牟利,在自己开设的酒店内介绍并容留卖淫,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当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目前,当地检察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对丁某提起公诉,林某已作另案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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