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兴义市的第二十五期不按规定使用
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后续我们将会持续曝光
那些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和不按规定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以下被曝光的驾驶人或乘客将受到以下违法处罚: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2、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罚款10元。
贵EZJ620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市机场大道王府方向
贵EQR726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市民航大道富民方向
贵EA0993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市文化路武警支队对面
贵EHR802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市文化路武警支队对面
贵EHX130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大道体育中心下行500米出城方向
贵ELF819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大道体育中心下行500米出城方向
贵EUN971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二中高中部门前
贵EW4822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1日
违法地点:兴义二中高中部门前
温馨提醒:
为了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请公交司机及乘客们务必
全程系好安全带这根“生命带”
安全出行,远离危险!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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