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发达给人们提供了
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
但同时一些不法分子
也利用了信息网络的便捷、隐秘性
动了歪心思
搭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快车”
来钱快一时爽,身穿囚服悔断肠
孙某是一位零零后,初中毕业的他,无所事事在家闲玩,每天捧着手机刷个不停。一个“巧合”的机会,他看到一个广告,说是“足不出户,就有钱进”,出于好奇心的驱使,他进了一个QQ群,群里边有“各路大神”,消息不断,声称:只要提供支付宝账号,帮他人流转资金,就能拿佣金。到这个时候,谁都知道这里边有“事”,提供账户,帮他人将不法渠道得来的钱洗白,这可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啊。有些时候,侥幸的心理往往会占据理性。孙某心想应该没什么吧,网络信息量那么大,应该不会发现自己。于是,孙某提供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银行卡。几天下来,得了不少“佣金”,初步尝到甜头的他,有点飘飘然,“好像钱也是挺好挣的”,越陷越深的他,开始拿起哥哥等人的支付宝账号,一起“挣钱”。
2020年6月至7月间,孙某通过这种方式获利十余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年7月2日,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扣押手机、电脑及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根据孙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流水显示,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0年10月29日,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院依法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孙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近日,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孙某被博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结语: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掉馅饼。大家要时刻警惕身边的“糖衣炮弹”,发现有不法行为要及时报警,不能贪图小利而以身试法。
来源: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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