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德新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家发财靠资本,我发财就要靠权力!”
所谓权力,最核心的无非是两种:人权与财权。刘德新对此当然熟稔于胸。因此,他的腐败相对应的主要就是通过卖官鬻爵和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这两种形式来完成的。
刘德新在担任东兴市委书记的 7 年间,从未间断过利用组织人事权敛财。据刘德新交待,其中光是在 1996 年下半年至 1997 年上半年东兴选拔任用各单位“一把手”时,他就收受了 24 名干部的钱财。为此,他不惜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背着市委将自己的干部任用意图直接交待给组织部门,甚至竟要求组织部门对市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封锁方案,自己私下里则对干部封官许愿,大肆收钱。
刘德新对自己“惟财是举”、卖官鬻爵的行为是直言不讳的:“我认为书记就是用人和决策,书记除开用人还有什么权?因此,在用人上,必须经过自己的同意。自己喜欢的,差也是好,而自己不喜欢的,好也是差。总要表现自己有权,人人都要怕我、求我。尤其是一些送钱给我的人,我就认为他们是‘好人,是拥护我、支持我的人,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在使用提拔时,我就优先考虑。”
在向刘德新买官的人中,颜某送钱最多,得到的关照也最多——刘德新不仅安排了颜某本人,而且泽及颜某的一儿一女。
1996 年底,时任防城港市防城区物资局局长的颜某在请刘德新吃饭时,提出想调到东兴市工作,并送给刘德新 2 万元。不久,刘德新即交待东兴市委组织部长办理颜某的调任手续。1997 年 1 月 30 日 ,颜某调到东兴市,随后被任命为东兴市边境贸易管理局局长。为了表示感谢, 1997 年、 1998 春节前,颜某分别送给刘德新 3 万元和 2 万元。
1998 年底,颜某为女儿工作安排的事请刘德新帮忙,并于 1999 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刘德新 2 万元。后来,经刘德新亲自出面打招呼,颜某的女儿被东兴市边境贸易管理局东兴管理所招收为合同制工人。为此,颜某又先后两次送给刘德新 4 万元。
到了 2001 年 7 月,颜某为了儿子调到东兴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所工作一事,又一次请刘德新帮忙。刘德新当即在颜某儿子的“干部调动登记表”上签批“同意,请人事局办理”。当月,颜某的儿子便调入东兴市职工医疗基本保险所工作。为此,颜某先后 3 次送给刘德新 1.5 万元。
“拿人家的钱,要为人家消灾”,这是刘德新经常说的一句话。刘德新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在标榜自己的“义气”。因此,对于买官的人,刘德新还有一句话:“既要给他官又要保他的官”。他对送钱给自己的人的关照,确实是“无微不至”的。
东兴市某建筑公司经理黄某,在承揽工程上曾得到刘德新的帮忙,先后送给刘德新 14. 5 万元。2002 年底,黄某在东兴开了一家超市,后来发现有块广告牌挡住了超市大门,便请刘德新出面协调拆除。刘德新竟然为了这一块广告牌的区区小事,放下一个市委书记的堂堂架子,亲自找到市建设局长,让其出面予以解决!这也就从一个侧面说明,刘德新财迷心窍,已经完全掉进钱眼里去了。
案发后,刘德新曾总结出自己的“收钱三部曲”:“开始收人家钱时感到心跳,逐步地收到人家的钱后感到心开,最后收不到人家钱时感到心烦,所以越来越大胆,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办。”
——他开始收宅基地。东兴市某商业城物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曾在承建工程和土地补偿等事情上得到过刘德新的大力支持,为此先后 11 次共送给刘德新 28 万元。2003 年年初,刘德新向赵某提出要在东兴建私房,赵某明确要送一块宅基地给刘德新,刘德新答应了。为了掩盖事实以及应付日后可能的调查,经刘德新和赵某商定后, 2003 年 5 月 1 日 ,刘德新的妻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购地还款约定合同”。不久,刘德新即在这块宅基地上建起了私房。
——他开始收“干股”。2001 年下半年,庞某想租用东兴市某商业城物业有限公司的一个铁棚经营娱乐城,请刘德新出面向该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打招呼,并承诺刘德新在娱乐城有股份。之后,在刘的帮助下,庞某与东兴市某商业城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租用房屋和摊位协议。当年 8 月,庞某为了娱乐城用电得到保证,再次请求刘德新出面帮忙。刘德新于是向东兴市供电分局局长打招呼,要求帮助解决庞某娱乐城的供电问题。事后,庞某先后送给刘德新 30 万元,其中以兑现“股份”为名分 4 次送给刘德新 10 万元。
——他开始收女人。刘德新在审查期间交待,他不仅收下了东兴市某商业城物业有限公司赵某的巨额钱财,还收下了赵某从浙江带来的一名“保姆”:“我曾经多次与她(保姆)发生两性关系,……为什么赵某介绍‘保姆给我,目的就是巴结我,以后为他们办更多的事。当时我作为东兴市委书记,作风如此败坏,难怪我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落网:从抗拒到忏悔
一个人到了“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办”的程度,实际上也就是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境地。而疯狂离毁灭只有一步之遥。
2004 年 2 月底,自治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和防城港市纪委“李桂东(东兴市原市长)案调查组”提供的有关情况,派员对刘德新涉嫌收受他人钱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3 月 9 日 ,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刘德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组织措施。
但凡狂妄自大的人,都容易自作聪明。刘德新正是如此。他在被调查组带走的时候,一路上听音乐、打拍子,极力表现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此后连续三天,他对自己的任何问题都拒不交待,别说收受贿赂,连红包问题都坚决一口否认。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自作聪明的刘德新已经为此作了一系列的反调查准备,满心以为自己棋高一着、占了先手了。早在 2003 年 11 月,与刘德新关系密切的东兴市边防工委办公室原主任江文权被“两规”之后,平日里喜欢“钻研”大案要案材料的刘德新便预感到形势不妙,于 2004 年春节期间开始着手向有关人员退钱退物,一共退了 60 多万元的钱物。直到调查组找到他的一个小时前,刘德新还在向别人退钱。此外,刘德新还专门找了一个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过的人当“高参”,并根据“高参”的意见与每一个家庭成员订立了攻守同盟。
那位“高参”还告诉刘德新:“纪委是整人的机关,害人的机构,落到他们手中,没事变有事,小事变大事。如果讲出来,只有死路一条。”——可悲的是,刘德新这位曾任了 6 年市委书记,屡次在纪委全会上作报告的有着近 30 年党龄的党的领导干部,一开始居然对此深信不疑。但谣言止于事实,刘德新最后还是改变了对纪委的错误看法,改变了对组织的错误态度,交待了自己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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