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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来了!将涉及哪些金融案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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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关于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草案)》)的说明。这意味着,继2018年上海设立金融法院后,北京将设立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

周强表示,北京金融单位数量居全国首位,金融业高度繁荣发展。从目前北京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来看,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北京设置第二家金融法院,是因为北京是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区域,大量金融机构总部在北京。北京金融业务、金融产业都非常发达,自然金融纠纷也会不断出现。”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胡戎恩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应对金融案件新情况

胡戎恩认为,北京继上海之后设立金融法院,是法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每一个案件都要体现司法公平正义指示精神实际行动,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经济的市场意识。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认为,上海建立金融法院是国家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需要法治建设体现专业和法治水平,赢得国际金融市场的信任,北京金融机构总部集中,建设金融法院条件当然具备。

根据《决定(草案)》,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为充分发挥北京金融法院的职能作用,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北京金融法院拟管辖以下案件: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再审案件。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行业组牵头人曲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近年来金融商事案件呈现新的特点,一是新型疑难法律问题频现,二是涉非银行融资方式的案件占比提升,三是涉资本市场纠纷案件明显增长,四是金融风险在案件中时有反映。面对这些新特点,金融法院的设立,对委托解决涉金融纠纷,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秩序,维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等具有值得期许的重要意义。”

曲峰表示,比如涉及资本市场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该类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的投资者,案件审理中有关侵权因果关系认定、投资者损失计算以及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扣除等法律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对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提出较高要求。而债券市场打破刚性兑付后,纠纷标的金额较大,涉及众多债券持有人权益,且存在债券的合同属性与证券属性叠加、持券人的个体诉求与集体行动并行等新情况、新问题,司法裁判的导向同样引起金融界高度关注。

完善金融审判体系

自上海金融法院2018年建立以来,上海金融案件结案率大幅提高。

据统计,2019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2,559件,同比上升12.72%。上海市法院共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1,365件,同比上升13.56%,结案率为99.38%。2019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1,995件,同比大幅上升91.46%,审结二审案件1,825件。案件标的额居前三位的案件类型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检索,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共有3727起案件,其中1198起证券纠纷、708起借款合同纠纷、399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69起保险纠纷、138起票据纠纷,此五类纠纷占比最大。”曲峰称。

资料显示,近五年来,北京法院每年受理的金融类纠纷案件总量均在7万余件,法院审判面临缺席率高、调解率低、审理周期长、执行率低、债务人被失信惩戒后还款能力更加恶化、银行债权更难实现等问题。

胡戎恩认为,金融法院目前看主要解决金融类案件,包括金融民事诉讼、金融刑事诉讼,以及与金融相关的其他案件,设立专门法院的专业性更强,有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根据《决定(草案)》,当事人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曲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金融案件的审判表面上是解决金融纠纷和违约个案,实际上也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一种良好机制。金融法律法规纷繁复杂、体系交织,因此,金融案件的审判需要具备专业性、技术性和系统性。

“中国虽然不是判例法,但是,金融法院在金融裁判案例的引领性、示范性将更强。继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后,北京将设立金融法院,将更有利于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提升中国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增强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直接对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曲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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