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资讯
近日,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西政校发〔2020〕195号】,经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成都”)高级合伙人、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丰律师,受聘担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陈丰律师将“(一)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讲授研究生课程等方式参与研究生教学:兼职导师每学年应举办或参与学术讲座至少1次,或每学年参与讲授研究生课程不低于4课时;(二)与校内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任务:兼职导师每学年应至少实际指导1名研究生,兼职导师应当参与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论文选题、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等方式,认真履行兼职导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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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历经70载的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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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受聘,是对盈科律师专业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盈科成都的高度认可。盈科成都自成立以来,便十分重视人才培养与储备,长期与高校保持着充分的合作和交流。
未来,盈科律师将积极履行导师职责,积极参与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充分整合律所与学校的专业资源和师资力量,助力法学人才培养,以品牌强所的专业和担当为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律
师
简
介
陈丰律师
盈科成都高级合伙人;
盈科成都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盈科全国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会员;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库成员;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西南石油大学职业生涯导师;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成都市律师协会重大法律事务协调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专业领域: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国有企业改革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改制、混改、清算关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办社会职能医院、学校、三供一业剥离,僵尸企业、高校办企业关闭清理,职工安置;国有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总、子)体系建设服务;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法律风险防范服务;航空、军工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校园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环境法律服务;国际法律服务;医疗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互联网法律服务;以及相关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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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文宣部
编/辑/ 陶玉文
审/核/ 陈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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