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夫妻老来伴”是所有人追求的美好愿望,虽然儿女也会尽孝,但往往陪在身边照顾起居的,更多的是自己的老伴。
如果老两口有一方先走了,另一方也上了年纪,我们该不该支持剩下的另一方再找一个老伴?
如果老母亲去世了,老父亲再娶,儿女们该怎么对待继母?老父亲也去世后,儿女们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01
54岁的陈莉很苦恼,她的丈夫三年前过世后,她的两个女儿都不再和她来往,扬言要和她断绝母女关系,把她从家里赶出去。
陈莉更多的是不甘心,他们的老房子被征收有300万拆迁款,两个女儿一分都没给她。面对无人赡养、老无所依的生活,陈莉愤愤不平。
到底是怎么回事?两个女儿为什么不肯赡养老母亲,并和母亲反目成仇?
原来,十几年前,已婚的陈莉到王家做保姆,男主人王志有一个老婆,2个女儿。后来王志的老婆过世,陈莉也因为丈夫的暴/力而离婚。
在继续照顾王志三年后,30多岁的陈莉嫁给了比她大24岁的年近六旬的王志。当时的陈莉,只比王家的女儿大2岁。
王志身体一直不怎么好,他感觉到陈莉是在真心实意地照顾他,所以提出了和她结婚的想法,当时陈莉是犹豫的,因为王志本就身体多病,嫁给他就意味着以后一辈子都要照顾他。
但是陈莉把她上一段婚姻的结束归为丈夫的不懂事,从而不懂得关心体谅她,所以她萌生了找一个年纪比她大的伴侣更可靠的想法。
正处于人生伤心和失望期的她,最后和王志去领了结婚证。
好在,十几年来,她也做到了一心一意照顾王志,王志也给予了她想要的温暖和关怀。
遗憾的是,70多岁的王志,最后还是病故了,留下陈莉一人。
王志还在世的时候,陈莉和两个女儿的关系也还过得去,没有闹过纷争矛盾。日常保持基本往来,逢年过节两个女儿也会回家吃饭。
王志去世后,陈莉和两个继女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陈莉认为,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她们不想赡养她。要和她断绝母女关系。二是王志去世不久,老房子被意外征收了,获得300万赔偿款,两个女儿全部占为己有,一分都不想给她。
陈莉曾经多次尝试找两个女儿沟通,但是她们都不给她见面的机会。
所以,陈莉找到第三方调解组寻求帮助。
02
工作人员和陈莉先来到大女儿开店铺。
大女儿跟工作人员说到,当初陈莉和王志结婚,自己和妹妹并不知情,有一次父亲住院的时候,一直是陈莉在照顾,父亲才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她们两姐妹。
因为父亲确实是由陈莉照顾着,两姐妹对此事不置可否,和陈莉保持客气的关系,平常带父亲出去旅游,也会把陈莉一起带上。
但是陈莉嫁给父亲时,她和妹妹已经嫁出去,没有受过陈莉的任何照顾和帮助,如今父亲去世,她们把自己出钱买的房子给她住,已经对她仁至义尽。
获得300万拆迁款的房子,是她们的亲生母亲在嫁给父亲之前的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和陈莉没有任何关系,不可能分钱给她。
在大女儿向工作人员陈述的时候,陈莉不断地强行打断对话,述说这个老房子原本是她和王志住着,是一栋三层楼的天地楼。后面两个女儿说要翻修,让他们搬到另一处房子先住着。
房子装修好后,两姐妹却不同意他们搬回来。陈莉认为她们也许早就盘算好了,翻修只是个借口,目的是让他们搬离老房子。
因为王志的腿不好,现在的住处在六楼,每天上下楼梯非常困难。王志160多斤,一天上下几个回合,长期下来,陈莉周身也是腰酸腿疼。但是两姐妹根本不管。依旧不同意他们搬回老房子。
说着说着,陈莉又开始诉说自己照顾王志十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新房子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老房子拆迁款又不得,讨伐大女儿应该把现在的房子过户给她,并把父亲的遗产给她继承一部分。
大女儿认为陈莉咄咄逼人蛮不讲理无法沟通,走进卫生间关上门,不愿意再和她多说一句话。
难道大女儿真的不念及陈莉十几年照顾父亲的恩情,因为拆迁款和继母闹翻吗?工作人员又跟着陈莉去找小女儿。
小女儿同样不肯和陈莉面对面沟通,而是把工作人员请到房间单独交流。
小女儿拿出一份公证书说道,父亲在世的时候,已经跟两姐妹去公证处做过公证,老房子属于父亲的那一部分,无偿赠予两姐妹。不然拆迁办也不敢直接把钱都给了两姐妹,而根本就没通知陈莉前去领款。
听到这个消息的陈莉,非常气愤,因为她对这件事毫不知情,王志生前也从来没告诉过她。
小女儿还向工作人员解释到,两姐妹并非不念及陈莉照顾父亲的恩情。而是陈莉的一些做法,让她们不想再和她有任何瓜葛。
一是父亲生病严重的时候,小女儿曾经有两次到家父亲,都发现陈莉不在,而是在外面打麻将,她们认为陈莉照顾父亲不够尽职尽责。
二是陈莉在父亲去世前几个月,就伪造si亡证明想骗取保险金,因为父亲的保险单上受益人写的是陈莉,陈莉解释是为了填补住院费。两个女儿不认可她的说法,因为父亲的住院费都是两个女儿缴纳。陈莉甚至还试图伪造医嘱。所以她们认定陈莉别有用心。
三是父亲去世后,陈莉到处诉说两个女儿的不孝,祥林嫂般逢人便哭诉自己的委屈。两个女儿的形象被她彻底搞砸。用小女儿的话说:这个地区的人,几乎全部都被动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已经成为了别人饭后茶余的八卦和笑料。
小女儿说,第三点是将这段关系推向冰点最为致命的一点,如果陈莉没有到处恶意诉说,她们的关系肯定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小女儿跟工作人员提到,当初陈莉嫁给父亲,是她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缠着她父亲要嫁,十几年来她和父亲的起居,也是两姐妹出钱。现在父亲去世了,房子也给她住着,已经是念及旧情。她却到处在外人面前贬低姐妹俩,直接导致她们不想跟她做任何沟通联系,让她自己闹个够。
两姐妹都不愿意接受协调,工作人员只能建议陈莉走司法途径。
经过初步咨询,律师答复:如果财产已经经过公证处公证无偿赠予,那么他不再有这个财产的继承权。如果成年子女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抚养关系,那么成年子女对继母不具有赡养义务。
意思是,陈莉对拆迁款没有继承权,王家两个女儿对陈莉也没有赡养义务。
陈莉陷入了迷茫。
03
陈莉嫁给王志13年,就照顾了王志13年,可是,即将步入晚年的她,在丈夫去世后,突然陷入了一无所有的局面。
这件事到底是谁做错了呢?
陈莉认为,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不再和陈莉有往来,得到巨额拆迁款后没有分给她一分半毫,让她感觉十几年来的付出都白费了,都被忽略了。她替自己不值,她为自己不甘,但是两个女儿不给她机会沟通,所以她只能到处诉说
她想通过诉说的方式,宣泄心中的愤懑与不满。她以为向别人贬低两姐妹,会给她们无形的压力,迫使她们做出妥协。
两个女儿认为,陈莉在外人面前的恶意传播,是无理取闹,彻底损害她们形象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可原谅,也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房子给她住已经算是看在父亲的面子,至于过户给她和分拆迁款给她,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你们认为,她们双方孰是孰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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