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大道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余超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5,668,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4,72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4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45,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1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余超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1.02 选举叶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1.03 选举项先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1.04 选举范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余超彪先生、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范剑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陆银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2.02 选举李旭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2.03 选举沙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陆银娣女士、李旭红女士、沙风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柳有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3.02 选举张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442,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9,200股。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柳有成先生、张澍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韦遥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以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6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45,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6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45,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6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45,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贤权、贺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韦遥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韦遥凌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第四届监事会成立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超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余超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相应变更为余超彪先生。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余超彪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关于聘任常丰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关于聘任叶松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关于聘任项先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关于聘任董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了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管、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4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以口头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同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柳有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项先理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选举柳有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柳有成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年1月1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韦遥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 余超彪先生、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范剑先生。
2、独立董事:陆银娣女士、李旭红女士、沙风先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余超彪先生(主任委员)、叶松林先生、陆银娣女士。
2、审计委员会:李旭红女士(主任委员)、项先理先生、沙风先生。
3、提名委员会:陆银娣女士(主任委员)、余超彪先生、沙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沙风先生(主任委员)、陆银娣女士、范剑先生。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柳有成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澍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韦遥凌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余超彪先生。
2、副总经理:常丰凯先生、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
3、董事会秘书:项先理先生。
4、财务总监:董雪女士。
5、审计部经理:金丽英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汪宝珍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63-8630512;
传真:0563-8630198;
联系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简历:
1、余超彪: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机修工、车间主任、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旌川智造科技(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德容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超彪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5,100,000股,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余春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叶松林: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松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8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项先理: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安徽省旌德德青麻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绩溪龙川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项先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范剑: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机修、电工、车间班长、车间主管、车间主任、篁嘉园区总负责;现任公司洪川厂区总负责。
范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陆银娣:女,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国INSEAD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苏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经济和合作科副科长、苏州医药对外贸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美国礼来制药中国亚洲公司全国高级商务总监、礼来贸易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任特聘药品生产和流通行业专家。
陆银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李旭红:女,汉族,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教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税务系主任,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税收学博士,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现任北京嗨学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沙风: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北方事务所、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沙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柳有成: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执业药师。 曾任安徽旌德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员、化验室主任、质保部长;安徽先求药业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司QC部经理、服务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首席质量官。
柳有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9、张澍:男,汉族,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上海松田床业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流程信息部副经理。
张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10、韦遥凌: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浙江建材集团营销部区域主管;200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职公司销售部、外贸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外联部经理。
韦遥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11、董雪:女,汉族,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泰科铁塔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董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12、金丽英:女,汉族,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车间班长兼统计员、成本控制中心预算控制员、会计;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金丽英女士共持有公司102,610股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13、汪宝珍:女,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车间班长兼统计员、销售部内勤、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汪宝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宝珍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汪宝珍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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