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痴男怨女问沈爷》,作者沈宏非。作者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谈恋爱历来都是一个体力活》
交往了不到一年的女朋友,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事很让人崩溃:从一开始正式交往的那一天起,除了每天发短信发微信至发电子邮件打电话之外,她还要求我每周写一封情书给她——必须是用手用笔写在信纸上并且还要装进信封写上地址姓名再贴上邮票然后丢到邮筒里的那种情书喔!一开始,我还是兴致极高、至少觉得这事也蛮有趣的,可是一个月下来,就觉得越来越不耐烦,并且越来越相信她的这种要求简直是不可理喻(当然她也每次都回复给我的)。
在后来的大半年里,虽然在我的再三强烈要求之下,给她写情书的频率由每周改到了每月,但是每天的短信、微信和电话依然不能停。虽然我对她的爱情依然炽热,但是对于写情书这件事,我实在是不能再忍受了!我该怎么说服她放弃这种无理要求呢?
这位“信亢奋”哥,男欢女爱,自然要传情,要达意。动物间传情达意的方式,一向是生猛通人,多姿多彩多媒体。比如舞蹈,比如打斗,比如鸣叫吼叫啸叫总之发出各种令对方销魂晕菜的声音和动静,比如用屎尿的方式来散发出某种令对方心醉神迷的气味,等等。可惜,你爱上的和爱上你的不是一只猫也不是一条蜥蜴,而是一个人。
自从仓颉造字以来,天雨粟,鬼夜哭,传情达意这一勾当,也就基本靠手了。除了“不渴而饮,四季交配”,利用文字来求偶求交配,无疑是人兽之间的又一项重大区别。于是就有了情书,昔以纸,今用电。
短信之后,又有了微博;微博升级,私信更带上了在线聊天之功能,天下痴男怨女,于是如虎添翼,如翼插电,十指与键盘齐飞,眼球与光标共舞,打情骂俏,约饭约炮,你来我往,热火朝天,不舍昼夜。空气之中,到处都弥漫着情欲的高危辐射,几乎就要散发出荷尔蒙的气味了。而制造出以上这一切的,都在弹指一挥间,那光景,可真叫一个“指头儿告了消乏”。
当然,较之于传统情书,短信和微博什么的,也并非一无可取,非但如此,它们尚有一不可替代之妙处。比方说,一旦情海翻波,时过境迁,移情别恋,那“不可留”之昨日之日里之最最不可留者,必定以纸媒为首选,然而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无论哪一方想赖,怕是都没那么容易;而电子版的信息却完全不存在这种风险,依然是动动指头儿,转瞬之间,便能让一切旧情人老相好统统地都告了消乏。这正是:曾因酒醉敲键盘,又恐情书累美人。
毫无疑问,凡是那口活儿好的——嘴甜的、舌头利索的、会说话的、爱撒娇的、会嗔的、懂哄的、善忽悠的、敢发誓的,都会在这场性资源争夺战中占据更大的优势,然而,虽则未必尽是“我口道我心",但在谈情说爱一事上,“我手写我口”却断然是跑不了的。只是当纸质情书被电子情书取代之后,因为更便利、更快捷以及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互动性,从脑到手,已经让广大的用户们产生了高度的依赖性,从而一步步沦为一个个键盘恋物狂。沉迷其中的“活字中毒”者,难免忘本求末,再也记不起恋爱的初衷。
因此,我怀疑你女朋友很有可能是以上这种集体症候群的受害者——也就是说,她爱“爱情”胜过爱“恋爱”,爱“信交”胜过爱“性交”。欲拯救之,您得受受累,身体力行地使地她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男欢女爱,搞男女关系或者搞男男关系以及搞女女关系,历来都是一个体力活。重口味的,自然要动手动脚,亲嘴摸屁股;小清新的,也免不了眉来眼去,拉手揪头发。“谈恋爱”、“谈恋爱”,仅仅就字面而言,至少也应该是个口活儿吧,切不可偷工减料,将它一概简化为手活儿,还是隔山打牛,各忙各的。无论你惯用的是简书、帛书、狼毫、羊毫还是硬笔,也不管你善使的是百度输入法还是搜狗输人法,文字功力再好,打字速度再快,微博客户端和苹果ios的版本再新,文字和码字,充当的都只是淫媒和淫具而绝不是恋爱本身。谈恋爱固然涉及说话关乎文字,但毕竟这也不是在比谁的文字好,最终,还是得用有血有肉的身体来决出雌雄和胜负。
这事,就像2D版《肉蒲团》里的性学导师赛昆仓在教育未央生时所说的那样,“才貌”者,毕竟只是“药引子”。语言和文字亦无非“オ貌两件”:“就如药中的姜枣一般,不过借它气味,把药力引人脏腑。及至引入之后,全要药去治病,那姜枣都用不着了。”“男子偷妇人若没有才貌,引不得身子人门。入门之后,就要用着真本事了。难道在被窝里相面,肚子上做诗不成?若还本钱细微,精力有限的,就把オ貌两件引了进去,到干事的时节一两遭干不中意那娇人就要生疏了。做男子的既然拼了性命偷着女子,也要与她心投意合相处一生半世便好。若要只图一两遭快活,为什么费这样心机?”
语重心长。且将单向的“男子偷妇人”改为“男子妇人互偷”或“相恋”,道理么,终归还是不变的。难不成在被窝里发短信,在肚子上发微博不成?即便你本事再大,资格再老,什么“谈笑风生”、“七步成诗”,什么“语惊四座”、“舌战群儒”以及“如来神掌”,就算新浪微博所有的勋章都让你拿了个遍,“姜枣”毕竟还是“姜枣”,都不能用来打真军的,不管你是一坨老姜还是一枚大枣——我的意思其实是说,最起码,如果你发现自己去邮局购买邮票的频率明显高于去便利店买避孕套的频率,这事的前景就相当堪忧了。
吮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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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介绍相亲认识一男,该男在我向佛祖许愿求心上人时恰和我联系。第一次见面时,经过路口他拉住我的手,我惊讶又感动,以为这是佛祖的指引。后每日他短信或电话陪伴,致以关心,在我有恙时也心急。但近半月之后的第二次见面后,他就突然失联。我一向习惯于清晰方向,就直接问了他的意见,他最后终于说不合适。我能理解不合适或者之后可能的分手,但第一次见面的牵手或者之后的嘘寒问暖及着急关心,都是在表演吗?请您给我指点。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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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姐,对于您所执“第一次见面的牵手或者之后的嘘寒问暖及着急关心,都是在表演吗”之迷,实在有必要一上来就给予严正的回答:“是的,不要怀疑,那就是在表演。”
明确了这个之后,我们才能接着往下聊。
要知道,恋爱之所以美妙,美就美在表演,妙就妙在恋爱双方互为观众又互为演员。某种意义上,人之所以都爱恋爱,皆因是个人都爱演。而谈恋爱,则公平地为每个人都提供了一整套绝佳的舞台、剧场和观众——当然,更重要的标配是:一名同台演出的对手戏搭档,通常为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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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恋爱成功升级到婚姻,表演仍将继续,在“人类表演学”以及“社会表演学”(social performance studies)的意义上,大多数所谓“幸福的婚姻”,无非是恋爱表演的加演和延续,其目的亦无非是把这一“幕景化的、模拟现实场景的、创造生活幻觉的”的演出进行到底,区别无非就是从大剧场搬到了小剧场。那些终成眷属以及白首偕老的“神仙眷侣”,都是老戏骨。至于天底下大多数“不幸的婚姻”,亦无非是双方或有一方在婚后放弃了表演或者从原先严格遵循的斯坦尼斯拉夫体系的表演改成本色演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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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表演、如你信中所说的“经过路口他拉住我的手,每日短信或电话陪伴,致以关心,在我有恙时也心急”等等,看似每一场,每一幕,每一举手每一投足,皆甚得你激赏,让你在心里拍烂了巴掌。但可惜的是,在他看来,你的表演却不入他的法眼,你不仅演技太烂,而且你可能压根就没有用到任何演技、全程本色演出,甚至全程都把自己定位成了一个买票入场的观众。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哪里出错,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你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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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在第二次见面后的“突然失联”以及“最后终于说不合适”,无非是他作为一个全情投入的演员对你这个对手戏搭档的彻底否定,既是人之常情,也是斯坦尼斯拉夫体系与布菜希特体系(或者梅兰芳体系)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之必然结果。
再说,相亲这种事,哪有个准?是成是败,你该谢谁谢谁,该骂谁骂谁,该谢世纪佳缘就别谢百合网,该骂王婆就别骂八婆,哪怕骂或谢上你家十八代老祖,都随你,就是別扯上佛祖。佛祖很忙,没工夫管你这等闲事,能安排茫茫人海中的你俩相个亲,见个面,这就已经给足面子,给够机缘了。什么“第一次见面时,经过路口他拉住我的手,我惊讶又感动,以为这是佛祖的指引”,让我来告诉您,一个大男人,在相亲时(尤其是中国式的相亲)、在过马路(尤其是中国式的马路)时,拉上女人的小手,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和礼仪之邦,这都属于正常社交礼仪,您淡定受之即可,用不着一惊一乍地乱感谢。女人要是都像你这般花痴,过个马路被拉个小手就“惊讶又感动,以为这是佛祖的指引”的话,以后怕是没有男人敢在过马路时再玩什么绅士风度了,就像再没有人敢去当街扶起倒下的路人那样,我国的恋爱风气,终将被你搞到像社会风气那样坏。
阿门!南无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么么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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