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以为打过报警电话就没事了,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1月14日,温岭市公安局对谎报案情的李某作出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喂,110吗?我这抓到一个偷猪肉的小偷……”
1月14日9时19分许,温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李某报警,称其在城区某超市抓到一名偷猪肉的小偷。
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太平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到超市。经调查,发现是李某谎报案情。接着,民警前往李某的住处对其实行抓捕。
经查,今年58岁的李某来自江西永新县。2020年11月29日开始,李某就在温岭城区某超市内从事猪肉销售工作。2021年1月10日,超市老板怀疑李某在卖猪肉时有偷肉的行为,就将李某辞退。而李某觉得自己并未有偷肉的行为。为此,李某打电话报警。后经民警调解,李某接受处理意见。回到家后,李某心感自己被冤枉,气愤难平。
“实际上超市有无小偷,我也不知情。”
1月14日上午9点19分左右,李某在出租房处用手机拨打110,谎称在城区某超市内抓到偷猪肉的小偷。
“我想通过报警让你们派出所帮我把超市老板扣我的工资及12月的提成要回来,就是这个目的。”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
要共同保护公共应急资源,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要合理合法报警求助,正确拨打、使用“110”,让110报警服务台服务更快、更及时。
来源:太平警事、 温岭小助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