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死者逃避火化,广东汕尾市陆丰市男子黄某斌诱骗患有智力障碍的林某,购买白酒给林某饮用,并趁林某酒后不知反抗将其装入事先准备的棺木中杀害。之后,林某的尸体被当作死者的遗体火化。从中,黄某斌分得9万元。
据了解,陆丰市宁海社区居民黄某坚因患癌在家中去世,其遗愿是要土葬,不要火化。于是黄某坚的弟弟找到戴某龙联系同案人温某耀(已死亡)商定调包火化尸体事宜。同月底,温某耀就调包尸体一事与黄某斌取得联系。
同年3月,黄某斌发现有精神障碍的林某在捡垃圾,便诱骗其上车,给其白酒饮用。后趁林某醉酒,将其装入棺木中,直至火化。
黄某斌竟然如此胆大妄为?为帮人掉包尸体逃避火化,就杀人获尸?从中间找黄某斌寻尸体掉包来看,黄某斌应该是这方面的“能手”。那么,他还有没有其他犯案情况?从杀人之随意程度和帮人换尸之恶劣程度简直让人发指!
黄某青、黄某斌究竟有何背景?黄某青为掉包其兄尸体逃避火化竟然费这么大的神?黄某斌干的杀人帮人掉包尸体逃避火化的勾当,其弟竟然出面与被害人林某的家属签订民事赔偿和解协议,给付相关赔偿费用,寻求谅解?
最终,汕尾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某斌的违法所得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某斌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黄某斌辩称,“我看他没有反应不省人事,已经喝酒喝死了,就把他载到碣石镇的霞博山,直接把他装进棺木里面,再用树叶掩盖,防止被别人发现,两三天后,我就把装有该名男子尸体的棺木拉给人家调包顶替火化了。”
被告人的行为真正叫谋财害命,此类把金钱至上、视生命如草芥的危害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重要,不能因地位低贱、智力低下、就可以随意草芥人命。 最难以弄清楚的,是整个案件,至今无法查明受害人林某火化时到底处于醉酒状态还是已经死亡?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劝君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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