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案件残忍这几天关注了一个这样审判,大家对此怎样看呢?劳荣枝案能翻得了供吗?
1996年,法子英、劳荣枝在南昌租住的小区,并在此杀害了第一个受害者熊启义,他们走上了不归路。
那一次劳荣枝骗了一个电器老板熊某某,到了出租屋就被法子英用刀按在了地上,威逼他打电话让家人送钱。
熊某某也不傻,抓起电话就拨110,法子英见状,用铁丝和绳子勒死了他。
随后,他们搜出了熊某某的钥匙,肢解了熊某某,装进旅行袋,晚上径直去了熊某某家里。
当着熊某某老婆的面,把尸块抖在地上,让她拿钱。
拿到20万之后,两人又勒死了熊妻,更残忍的是,连三岁的孩子也勒死了。
从此,一念成魔。
两人逃窜至温州、合肥,一路杀过来,短短3年时间,就背负了7条人命。
1996年5月,法子英与劳荣枝窜至江西省南昌市。劳荣枝化名为“陈佳”,在南昌市爱乐音夜总会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35岁的熊启义。
劳荣枝称,熊启义对她很好,之前给她买过衣服。“这次,熊启义说自己要给我买个空调。我们回到家以后,法子英就冲进来了。我没有预料到他会进来。”借此,劳荣枝向法庭表示,南昌案中不是自己的“预谋犯罪”。
温州案中,劳荣枝称,她印象中温州受害者被绑的方式,与上午法庭向其展示的照片不同。1997年10月初,法子英和劳荣枝窜至浙江省温州市,法子英在与22岁梁晓春商讨转租住房事宜过程中,感觉梁晓春有钱,于是和劳荣枝预谋抢劫。
1997年10月10日,法子英购买并携带一把尖刀与劳荣枝来到梁晓春住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梁晓春,用绳子、电线将梁晓春的手、脚捆绑后逼其交出钱财。“我没有见过法子英的绳索和刀具。这几起案件中,我对温州的印象是最模糊的。”她回忆称,她曾经求法子英不要将受害者绑得那么紧,希望受害者可以在他们走后,自行挣脱离开。
劳荣枝始终坚持自己直到合肥案发时,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我不知道他杀人了,我知道的话,一定希望他被抓。”但她又称,自己其实不想让法子英被抓。“我们当时是骑虎难下,我们是同一个家乡出来的,我也没有其他人可以依赖。我就是心太软了,同情心用错了地方。”劳荣枝总结。
三年时间,作案无数起,杀了7个人,有可能不是合谋吗?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公开处决。
这几天电子媒体头条就是这个案件,追案看了全过程不得不关注也震惊了,这是怎样对生命的漠视?!呼吁教育的第一课就是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宝贵的!
开庭当日,劳荣枝就想翻供,她虽然认罪,但否认了部分指控。
她不认可合谋事实——据她辩称,她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
法子英怎么一手拿刀逼着受害人,然后还能用绳子、电线把受害人捆绑起来,要不法有三只手,要不就是两个人作案,有帮凶,受害人不是被人用刀顶着,没有理由乖乖的被绑。
这是另一个网友发的:庭审中,劳荣枝没提过法子英的名字,只用“他”代替。她描述当年的自己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无知少女,被“他”诱骗,走上犯罪的道路。她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
她承认自己曾在法子英胁迫下配合作案,但始终不承认参与了杀人。
劳荣芝能和法子英毁尸灭迹,还能潜逃20年,可见,她是颇有 能力的女魔,能称为魔头,就异于常人。
法子英在认识她之前,没杀过人,认识她之后,合作连杀7人,一个美貌、有文凭、有正式工作的年轻女孩,看上一个混混,还为他抛弃工作在外打混,配合男人引诱猎物绑架、勒索、虐待、杀人、肢解,面对死尸和肢解坦然镇定,从未想过或设法逃离,这份心理素质只能用变态来形容。若真是被协迫,法被抓的时候,她不正好脱离苦海吗,为什么要逃跑,从20年逃亡生活来看,劳生活得很滋润,丝毫不见对受害者有半分愧疚,所说的煎熬不过借口。
其实现在的社会很宽容的,其中一个遇害者律师也讲了,庭审过程中对她的待遇不错,辨白机会也远多过遇害者方讲诉机会,媒体对她的报道也多,而7个遇害者几乎没有声音除了小木匠,可能这是同情的原因。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多活了二十多年该知足了,被抓了就别狡辩了。有人说没有证据,我相信是有证据的,当年她男人已经被抓了伏法了,她只是逃了而已,怎么会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为什么要通缉她?
你们认为劳荣枝案还能够翻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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