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网报道一男子非婚与3名女子生孩子 ,还声称“谁都想往好的方面发展。”
该男子姓吕,吉林省松原市人。
2008年与第一任女友相识,两人当时举办方婚宴,但因年龄不够没有领证,两人生有一个女儿。这任“妻子”因在其母亲去世后,对父亲不好的原因分开了。现孩子由女方抚养。
第二任“妻子”小叶是2015年通过好友介绍认识的,之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0月份发现已怀孕三、四个月。这任“妻子”对他之前的事情都比较了解,清楚他有一个女儿的事情。他跟这任“妻子”说等小孩出生之后再办婚礼、再登记结婚。在该女子怀孕期间,他以工作为由,长时间不回家不回消息,两人慢慢断了联系。孩子临出生时吕某也只回来看了一次,孩子还没有出生吕某就去了云南。他自己跟记者声称是“家里人觉得女方评分不太好,所以分开了。”
2015年下半年,吕某曾在云南大理与当地一女子登记结婚。在此女子怀孕6个月时他意外得知该女子曾与人结婚生过孩子,认为该女子欺骗了自己而离婚。离婚后,该女子打掉了肚子中6个月大孩子。
2018年年初吕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来自哈尔滨的小萍,与2019年4月分手。恋爱关系确定后,吕某以客栈、房贷为由,让小萍从信用卡、银行、网贷前前后后一共贷出16万左右,截止还有12万没有还。小萍是分手之后才从亲戚口中得知吕某有一个孩子,近日才知道孩子还不止一个。
2018年底,吕某和小兰相识于大理的一场旅游之中。由于两人都就业装修行业,所以共同语言比较多。在大理待了一个多月,离开的前一天吕某约小兰同游古城。半天游玩后两人发生关系,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几个月后双方都去了对方老家拜访,2019年5月在松原市,小兰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当时小兰也犹豫过,但吕某告诉她可以结婚、领证。
孕期稳定下来后,小兰主动向吕某提及结婚领证的事,吕某也没有说不领,就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如要考驾照、换身份证、户口本换新等各种理由。”因为孕期吕某对小兰体贴入微,照顾有加,所以小兰也没有逼迫太紧,但领证之事拖到孕期八、九个月了也没有办妥。
随后在与吕某父亲一次通话中得知吕某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家人劝她考虑清楚,肚子中的孩子因为月份太大无法堕胎只能生下来。
生产前,他们一起回来小兰老家江西。2020年初,诞下一名男婴。孩子出生后不到一周,吕某便以挣钱为由离开江西前往大理。到大理之后吕某就经常失踪,有时一天也联系不上。
而此时小兰已身无分文,并负债累累。两人相处期间,小兰辞了工作,两人均以以小兰名义借的网贷和套刷信用卡为为经济来源。两人相处两年期间,从小兰信用卡中刷了32万,网贷借了10万余元。
2020年7月,小兰带着孩子来大理找吕某,在吕某住处发现有女子衣物及私人用品。原本应该经营的客栈也处于荒废状态。与小兰叔叔合伙开的客栈原本只要31万元租金,吕某以转让费加租金共86万元,找小兰叔叔收了43万元。
得知被骗后小兰与叔叔和吕某发生冲突,一度闹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吕某给小兰叔叔写下欠条,并与小兰签订“离婚协议”和欠条。
期间小兰试图以婚姻诈骗、信用卡诈骗罪请求当地机关立案,最终大理市公安局以该案系两人共同生活经济纠纷、债务纠纷为由,未予立案,建议去法院起诉。现已对吕某对小兰进行殴打此案进行受理处理。
吕某与多人未婚生子虽未构成相关法律犯罪行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已违背常规伦理和一般道德规范。吕某应承担3名非婚生子的抚养义务。
两人交往过程当中,吕某知道如何规避法律责任,小兰表示她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男欢女爱,男娶女嫁还是要建立在双方足够了解的情况下。在没有深入的了解对方之前,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以免人财两空,受人欺骗,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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