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除取得淮安市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外,凡进入金湖县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金湖县集中监管仓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和核酸采样检测。经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合格,并取得《淮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出库证明》经消毒机构、核酸检测机构分别出具结论并盖章后生效。
除集中监管仓以外,我县其它任何冷冻冷藏设施不得贮存无淮安市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目前以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为主,后期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进行调整。
二、凡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提前24小时登录“江苏冷链”“淮安冷链”APP(微信小程序)如实报备所有信息,包括报关单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外包装消杀证明、来源可追溯的“四证一溯”管理要求。
三、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经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入库、出库须遵循“整柜入库、整柜出库”原则,不能批次分拆。
四、进口冷链食品在集中监管仓的消杀、核酸采样检测、阳性处置、场地使用、规定时限内仓储等费用,由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但经查实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上述费用全部由货主承担。超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全部由货主承担。
五、进口冷链食品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六、凡是通告内容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金湖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置在县味美佳食品有限公司(金南镇时墩村全兴路1号)。联系人:张志东,电话:18052398988.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解除日期另行通告。
金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