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作为我国著名的文化学者,他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等作品深得好评,但他与小自己16岁的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马兰的结合,当初并不被人看好,毕竟是他抛弃了结发妻子李红。余秋雨与马兰已经生活了20年,在外界看来,他们恩爱如初,也许他们之间的确是真情实感,但他们的幸福也是李红成全的。
李红在余秋雨的人生低谷时,一个人撑起了家庭的全部,让余秋雨安心写作,她相伴余秋雨14年却抵不过新欢,当余秋雨功成名就时却选择了马兰。这个坚强的女人选择了放弃,她给了余秋雨自由,让他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自己则用泪水独自承受着一切,带着女儿生活。
因报考戏剧学院未被录取而与余秋雨相识
李红,1951年出生于上海人,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医生。她正好赶上了城市青年下乡,1970年她从农村插队回到上海,被安排在棉纺厂当了一名纺织女工。
没多久,上海青年话剧团来选演员,从小就喜欢戏曲的李红就抱着试试的态度报了名,结果真的被选上了,于是作为业余演员被借调进话剧团,这可把她学习戏剧的劲头全都调动起来了。
1974年,李红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当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有一千多名,她的考试成绩排在前几名,但是没有被录取,因为她的出身不是工人阶级。
李红想不通,就去上海戏剧学院找主管领导要个说法,当时负责接待她的正是余秋雨。余秋雨也很认可李红的专业表演能力和文化课成绩,但是看了李红的家庭背景后,还是没敢录取。
虽然李红没能进入上海戏剧学院读书,但年轻、漂亮的她却给余秋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一年余秋雨28岁,却从未恋爱过,他相信自己的感觉,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女孩。
之后,余秋雨就时常找机会接触李红,两人一起谈人生、谈艺术。在相处过程中,李红也越发被余秋雨的才华所吸引。有一次,李红生病住医院,余秋雨一直守在身边,对她悉心照料。李红的父母看着余秋雨这样贴心地照顾女儿,就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1979年,余秋雨和李红走进了婚姻的殿堂,5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同时,余秋雨还被任命为戏剧学院的副院长。家庭、事业都有了,看起来,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子是越过越好。
在外地辛苦打拼支撑起全家的生活
可是,幸福的生活往往是短暂的,因为在那段特殊历史时期,余秋雨曾为某部门写过文章,因而被迫辞职,全家一时间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李红没有任何怨言,就把女儿交给母亲,让余秋雨安心在家写作,自己工作养活一家人。
尽管李红在棉纺厂加班加点的工作,赚的钱也很难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眼看着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李红狠下心来对丈夫说:让我去深圳闯闯吧。面对当时一贫如洗的家,余秋雨只能同意了妻子的想法。
1989年初,李红从棉纺厂辞职前往深圳。人生地不熟的她最后在一个服装厂里找了份车工的活,她第一个月领到了640元工资,她只给自己留下40元钱,其余的钱全部寄给余秋雨。
李红独自一人在深圳拼命的工作,余秋雨在家全身心地搞文学创作,他的散文集《文化苦旅》出版并因此一炮走红。但是随着夫妻两人相隔异地,余秋雨的出名,他们的感情也出现了问题。
1992年春节期间,李红发现了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变化,没有了以往的体贴。春节过后,李红请假从深圳回到上海,想弄清楚怎么回事。当她在整理房间时,发现了书桌上有一封余秋雨写给黄梅戏演员马兰的信。
她好奇地打开了信,信中全是余秋雨对马兰情意绵绵的文字,李红立刻明白了一切,她把信重新放好,什么也没有说,回到了深圳,此时,她还抱着一丝幻想,认为丈夫只是一时冲动,她相信自己与余秋雨之间多年的情感。
天真的她,等来的不是余秋雨对她的回心转意,而是提出离婚。这一刻,她终于明白,她相伴余秋雨14年的时光还是抵不过新欢。她没有犹豫,也没有闹,而是流着眼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她要8岁女儿的抚养权。
对于李红,余秋雨也心存愧疚,他向李红道歉,并说女儿以后的费用都由自己负担,如果李红有什么事,也可以随时来找自己。
独自承受泪水,为女儿撑起一个家
李红将女儿暂时交给父母,她带着离婚的伤痛返回了深圳。真是祸不单行,工厂因旷工将她开除,她失业了。没有学历、年龄又过了40岁,她不好找工作,眼看着手中的钱快花完了,无奈地她只能先找了份送纯净水的工作。
送一桶水就赚1元钱,她从早送到晚,一天就赚24元钱,人累得全身都散了架,但是只要能赚钱她就开心,发了工资就能给女儿汇钱了。想着这钱能供女儿读书,她就有了奋斗的动力,再苦再累也值得。
李红送了大半年的纯净水,有一次送水时遇到一位老总,老总说这都是男人干的事,还不如来我们公司当导游。于是,她又开始了一段导游的工作经历,期间一样充满了各种心酸。
李红在深圳的种种艰辛,有人告诉了余秋雨,他打电话给李红:“有困难为什么不告诉我。”李红平淡地说:“女儿的抚养费你都按时给了,我没有理由再要求你做其他事情。”不管余秋雨怎么说,李红都不肯接受他的任何帮助。
好心的同事看着她生活不容易,想给她再介绍一个,她都一一回绝,她不想再给女儿带来伤害,她要独自一人为女儿撑起一个家。
苦日子终有到头的一天,2003年,李红与旅行社的同事合伙开了一家健身器材公司,经过他们的努力,现在生意是越做越好。2008年,李红在深圳买了房子,已经把父母和女儿从上海接了过来。
现如今,李红不仅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与女儿团聚了。她当初的选择是对的,对于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男人,选择放弃而成全他,正如李红自己所说,如果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只不过又多了一个名人背后的普通女人。
既然相伴14年却抵不过新欢,不如放弃。虽然她独自用泪水承受了一段异常艰辛的生活,但她的坚强和自力更生依然可以给女儿一个家,她活出了自己的价值,这样的人生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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