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瘦马Re;作者: 知产案例君
十分让人痛心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就在2021年新年过后没几天,湖南高院周春梅法官,被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袭击,当场毙命于停车场。
根据当前披露的情况看,事情真的很让人发指,周春梅法官和犯罪嫌疑人向慧是同学关系。事情的直接起因竟然是周春梅法官拒绝办理人情案,导致请托人案件败诉泄愤杀人。
原来向慧因为与原单位的劳动争议官司败诉,以同学身份请托周春梅法官帮忙说情,周春梅法官拒绝后,向慧心怀不满杀人泄愤。
这是个很异常的法官被杀案。
体制内的教育、宣传以及社会舆论,包括很多法官自己可能都认为,依法办案、公平审理就能保证自身安全。可谁想到如今世风日下到这种地步,做一个正直公平的法官也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背后有两个因素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第一,法官的职业风险已经上升到比较高的水平,公平审判依然可能引发败诉一方的敌视与仇恨。因为法官的职业天然决定了他们在裁判利益的时候,必然损害一方“利益”。
任何案子都会有败诉的一方,即便是公平的判决,也都会因为利益、立场,甚至证据、时效等因素导致败诉方把愤怒转移到法官身上。尤其在中国当前司法大背景下,很多人不会分析自己败诉的原因,而是认为自己败诉是法官偏袒对方,进而转为仇恨法官。
第二,不得不正视在某些案件中,部分当事人就是“人渣”。尽管法律上说都是健全的人,都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但是现实的诉讼中,很多当事人其实性格偏执、攻击性强、报复心强。
向慧杀死周春梅法官的事情,背后未必有太大的冤屈、不公,主要的因素可能还是向慧本人的性格与精神问题。
大部分当事人杀害法官的案子,都出现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中。这并不是简单的巧合,就是因为这类案件的当事人自身素质与精神容易有问题。
他们一不请律师,二自身诉讼能力不足,不会搜集保存证据,脑子里就坚持自己的想法。认为到了法院就得判他赢,法官就应该像包青天一样调查、破案,维护他们利益。
但如果最终判决不能让他们满意,不论你如何解释程序问题、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他们都不会接受,转而会变得仇恨法官。
文章写到最后,看了看各级领导、媒体的发声,喊了不少口号,又说了不少豪言壮语,但事实上这些对法官保护可能最没作用。
目前存在的客观的情况就是概率与运气问题,办的案由越单一,办案的时间越长,办的案子越多,意外的风险就越大。
欢迎加入法律人那些事读者讨论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