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实现寿州古城游客集散中心的社会效益,完善古城旅游功能,提升古城旅游接待对外形象, 1月12日,寿县文旅局就县国投集团《寿州古城游客集散中心项目运营方案》和《寿州古城游客集散中心运营合同》组织产业股、市场监管股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研讨。
会议指出,寿州游客集散中心是寿州古城创建5A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管部门要从业务角度认真研究,提出专业修改意见。各相关股室围绕方案和合同做了交流发言。寿州古城游客集散中心位于寿县宾阳大道和寿蔡路交口东北侧,占地面积约120亩,分为主体楼和景观工程两部分,目前即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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