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部分22条具体措施,体现了“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即“构建一个互动体系,运用两项政策工具,坚持三个实施原则,明确四项联动任务, 强化五个支撑保障”,旨在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以更广视野、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发挥财政对金融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01
构建一个互动体系,助力经济发展增效
《实施意见》提出,从2021年起,全区各级财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专项转贷、保费补贴、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融资等财政金融联动方式,5年累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500亿元撬动2.3万亿元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强化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协同作用,实现政府资金与社会投资相互促进,打造一个财政投入高效益、金融支持有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的良性互动体系,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开篇布局。
02
运用两项政策工具,实现资源配置高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财政和金融是政府“工具箱”里的两大重要工具,《实施意见》明确加强财政与金融工具协同运用,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激励引导,调动各类金融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杠杆放大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释放财政政策红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发挥出来。
03
坚持三个实施原则,增强财金联动质效
《实施意见》的出台,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宗旨,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同向发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强政府在规划指导、规范运作、服务保障、激励约束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服务、降低成本;坚持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避免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稳妥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
04
明确四项联动任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实施意见》提出助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壮大金融机构实力、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等四项主要任务,具体包括一是实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建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模式、健全专项转贷资金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二是实施信贷增量奖励、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与金融机构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PPP项目融资;三是加大“引金入桂”力度、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发挥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四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措施和做法,运用各项财政金融联动方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05
强化五个支撑保障,确保联动规范高效
《实施意见》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资金保障、健全奖励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和严格绩效考核等五个方面为实施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提供有力支撑,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对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并奖励,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处置的体制机制,严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让财政资金用得更科学、更高效、更智慧。
来源:广西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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