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沉默的大多数
原创
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的前提得是一个法治的社会。那什么又是法治社会呢?就只民众遵纪守法的社会就叫法治社会吗?
01 法制与法治
首先,“法制”和“法治”的区别得弄明白。“法制”代表着法律制度。一个通过法律制度专门来剥削百姓、维护统治的国家,也可称为法制国家。
所以一个法制国家并不意味着是个文明、良好的国家,仅仅表明它是有法律的国家,这法律是良善还是恶毒的,这就无法确定了。
但是“法治”就完全是另一种意思了。
根据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治”概念的阐述——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 良法而治;2. 普遍遵守。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即法律必须是良善的法律,是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并且,这个法律必须有普遍约束性,即没有任何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包括法律制定者本身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我们天天听到的口号里,民众遵纪守法只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其中一个条件,而更重要的条件是让法律制定者、公权力必须去严格遵守法律。
若法律制定者、公权力不去遵守法律,那么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的路会越走越远,永远没有尽头。
最终,社会很可能就会沦为了另一种“怪物”——法家,而不是法治了。
02 法家与法治
很多人对法家的思想都有或多或少的了解,“杰出”人物代表如商鞅、韩非等,这些思想一开始就是纯粹为统治阶级维护国家稳定、奴役百姓进而创造出来一种制造恐怖的国家律法。
它跟法治是风马牛不相及——法治是对权力的约束,规则制定者本身也要遵守规则。
而法家则是崇拜权力,并成为权力专断的工具,规则制定者可以任意跳出规定之外行使权力。
虽然法治的支持者亚里士多德与先秦法家都有“性恶论”的色彩,但是两者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先秦法家强调人性恶,其意指人会因此为非作歹。
而亚里士多德法治理论中更强调,人的恶性是普遍存在的,并非指社会成员普遍是恶人,而是意指每个人的行为在本质上是受感情、欲望、冲动所支配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他承认了人的有限性。
在法家的影响下,我们中国古代的法律的功能不是去限制权力,而是皇权的高度集中。
法律只约束了臣民的权力,而皇权在成文法律以外运行,并且更拥有了对成文法的话语解释权,可以任意毁法或造法。百姓如同蝼蚁和畜牲,没有任何尊严并可以被任意宰杀。
权力会不断挑动人心里的“败坏因子”,把人的动物本能中那种征服弱者的快感给挑动出来;权力拥有的越多,越不喜欢听别人批评,越只想听好话。
强权者只凭自己对事物的纯粹主观上的爱憎来助长赞美的声音和消灭批评的声音。
而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费吹灰之力的一种可以任意决定对眼前事物生杀大权就是权力不受法律控制的罪恶体现。
这也导致古代的中国人民对法律就没有一种真正的尊重。因为人们都觉得傻子、弱者才会去遵守法律,强者只会跳出规则之外。
03 不要对人性抱有无限高的期待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那样,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堕落与邪恶因子, 所以“人治”是靠不上的,人与人组成的任何机构都有天然堕落的倾向。
人类历史长河里,有很多美善事业开始以美好的愿景出发,结果最后却走偏了,脱轨了,行为上背叛了自己善意的初衷,最后反而沦为了一种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剥削百姓的存在。
所以人们对任何人、机构都要采取一种节制、带一丝保留的期待,这并不是说全部打消了对他们未来的期望,而是人性使然,这仅仅只是一种理性的思考,一种对自身本性的深刻且透彻的认知。
所以只有通过法律的规则来保障人的尊严,还人以自由,并压制人性的邪恶。
04 法治社会依旧长路漫漫
如今社会上有些人,听其言,口号喊的震天响;观其行,却又是一另派作风。
重要的是,他们的这类“遵纪守法”的口号没必要在民众面前多喊,因为民众都巴不得多多行使自己在法律框架下的权利,并希望每一条法律都能真正落实到位,毕竟这是弱者在强者面前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效且正当方式。
如果法律不是面向所有人包括其制定者,那么有些百姓解决私人纷争的思维方式就会回到被恶法统治时的封建时期那样——极具江湖气。
封建时期法律的“覆盖面积”只死死盖住了老百姓,达官权贵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所以老百姓就只能以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方式——如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武侠情节——去执行正义。
这种武侠情节的行为虽然看似快意恩仇,大快人心,但实际上就是对当时封建社会里,被统治者通过恶法支配、压迫下的民间百姓执行正义或解决纷争的方式的一种无奈的美化或自我安慰式的合理化。
而这种江湖气也体现出了一种达尔文式“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
强者欺负弱者,弱者欺负更弱者,强权即真理;碰到强者就退避三舍,碰到弱者趾高气昂。
整个主流社会风气就是所有人都想着往上爬,成为“人上人”,想着能跟达官权贵多扯上点关系,借此吸吸他们的贵气、福气以及最重要的强者气息,尝试去跳出规则之外。
这样老百姓脑袋里就逐渐自发地形成了一种不尊重法律的意识——他们心里就觉得法律没什么实际用处,只有弱者才会尊重法律,而强者是可以跳出法律的。
正义女神
这种江湖气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所不提倡的。因为它让法律失去了其价值,那人们就等同于活在蛮荒时代的动物社会。
这是对生活在这种社会上的人的一种人格尊严上的残忍抹杀。他们不再是人,而是动物;他们会被强者如同对待动物一样任意宰割、囚禁。而这更是一整个文明的倒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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