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痛苦,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活活受罪却又死不了,无论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饱受折磨。当年“草根皇帝”朱元璋即位后,为了在短时间内迅速巩固自己的政权,定下了无数规矩,杀掉了无数臣子,还专门设立了拱卫司(锦衣卫的前身),负责巡察缉捕,典诏狱。
当年令人闻风丧胆的“胡蓝之狱”、“郭恒案”、“空印案”,皆有锦衣卫的参与,而锦衣卫们对待犯罪嫌疑人,向来是心狠手辣,光是拷问用的刑具,就有18种之多,包括“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等,其中最令人胆寒的一种酷刑,便是“弹琵琶”。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上书: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之所以取名为“弹琵琶”,是因为用刑时,他们会先将犯人按倒在地上,控制其手脚,接着脱去犯人衣物,露出肋骨,然后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在犯人的肋骨上用力、反复“弹拨”,如同戴上指甲套拨弄琵琶一般,所以得名“弹琵琶”。
在这样的“弹拨”下,用不了多久,犯人肋骨上方皮肉就会被刮烂,最终露出森森白骨,但用刑者并不会因此停下,他们会继续“弹拨”犯人的骨头,故而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算是铮铮硬汉,也受不了这样的酷刑,那画面,光是想想,就令人头皮发麻,“弹琵琶”的残忍程度,甚至超过凌迟。
而且一般而言,女性的关节和骨头比男性要脆弱一些,所以承受的痛苦更大,是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以当时的犯人们,宁可直接死了,都不愿去诏狱。
锦衣卫如此明目张胆的逼宫行为,自然引起众人的不满,但由于锦衣卫是直接由皇帝管辖的,所以朝中文武百官根本没能力和他们对抗,所以大家都很惧怕锦衣卫,不过这里要注意,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不会对普通百姓等下手。
可随着锦衣卫权力的不断膨胀,用刑愈发残忍,朱元璋也不得不出面,下诏焚毁锦衣卫的刑具,并且废除了他们的职能,但明成祖朱棣一上位,又立马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甚至还有所加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皆无权过问锦衣卫的事。
由于权力缺乏限制,锦衣卫的成员们为了邀功,开始不择手段,制造大量冤假错案,严重影响了整个朝廷,故而后世之人认为,锦衣卫是间接引起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后来清军入关,大力效仿明朝制度,故而也设立了锦衣卫,但仅仅1年,顺治帝就将锦衣卫裁撤了,就此,锦衣卫才正式结束了长达290年的罪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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