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参保范围
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具有我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就读在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居住在我县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Q2
筹资标准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提高20元,市区不变。
Q3
待遇标准
统一住院报销比例。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经分别统一为90%、80%的基础上,本次政策调整将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为70%。
Q4
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由原来的9月1日至次年2月底扩大至9月1日次年3月31日。续保人员3月31日后缴费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新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样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Q5
市内转诊
市级统筹后,取消了原城乡居民前往市内三级医院就医须办理转诊手续的规定(市外就医仍需办理转院或异地就医手续),2021年起徐州市范围内可实现自由就医。同时,为保障县域内就诊率,适当提高了前往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及徐州市外就医住院就医起付线标准(门槛费),市内三级医疗机构由原首次住院1100元起付线提高至1500元。转市外就医起付线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1800元。
图文 | 陈伟钢 王卉
编辑 | 高雨阳
审核 | 王斌
监制 | 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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