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交友过程中的“多金暖男”“时尚美女”
请记住财迷心窍、色令智昏
尤其涉及到转账汇款、投资理财等经济往来时
切勿轻易相信网友
务必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其实ta, 只想这 样子?
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因经济拮据,在“抖音”平台上将自己伪装成高学历、经济条件优越的成功人士,随后结识了被害人袁某并相互添加微信。通过微信聊天,二人很快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获取袁某的信任后,陈某先后虚构生病住院、车祸赔偿、酒驾被拘等事由向袁某索要钱财共计6万余元,事后将钱财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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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2020年9月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后,陈某最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牢记“防诈骗公式”
诈骗手法万变不离其宗
全民反诈,
定南无诈,
需要您的参与和宣传!
来源:袁志威、定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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