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近日,广东深圳一男子胡某因嫌儿子停车位置不好,于是决定为其挪车,但由于驾车水平欠佳,不仅车没挪正,还连撞周围10车,搞得儿子新车变废车,还捎带得赔偿被撞车辆的维修费。
更令人无语的是,交警在处理现场时,发现胡某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除了民事赔偿之外他还将面临法律处罚。
经胡某事后交代,他原来曾有大货车驾驶证,但几年前因为违章被吊销了,虽然也在驾校学过开小轿车,但是还没过驾考。
面对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人们不禁感叹,能“坑儿”到这个程度,胡某也算是独此一份了。
好心办坏事,父与子是否都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编”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含了侵权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好心办坏事一般都属于过失这一类情况。
本案中,胡某之所以有胆量无证驾车,是自持有开大货车的经验。但惨烈的后果表明,开过大车并不意味着就掌握了开小车,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胡某这种过于自信的心态。
在民法上,过于自信是一种典型的过失情形,表明行为人过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因此,胡某因为自己的这种过失心态明显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后续的赔偿,其作为第一责任人是跑不了的了。
除此之外,胡某的“倒霉”儿子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看案情具体情况。虽然儿子也是车祸受害者之一,但是并不代表着他在这起事故中就没有过失。因为除了过于自信之外,民法中的过失还表现在另一种情况:疏忽大意,表明行为人作出行为时应当预见到可能会产生损害后果,但实际上没有预见到。
一般情况下,儿子应当知道自己的父亲还没拿到驾照;而作为一名过了驾考的司机,他也应当知道无证驾驶的风险。
因此,如果儿子是故意把车钥匙交给父亲的话,那么表示默认了父亲帮自己挪车,就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此时儿子属于共同侵权人,对其他车主的损失也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胡某是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挪车,那么就不能认为儿子存在过失,则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由胡某一人承担。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关于赔偿的范围,《民法典》“侵权编”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即造成别人多少损失就赔多少钱。经过交警事后统计,本次事故总共造成16万元左右的损失。
对于这部分的赔偿,胡某是肯定需要承担的,而胡某儿子在存在上述过失情况时也要一同承担。本案的特殊问题在于,考虑到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是不是也要承担部分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这也就是说,由于胡某属于无证驾驶,因此对于这16万的损失,他只能自吞苦果,保险公司是一分不赔的。
除民事赔偿外,胡某仍需承担行政责任。
除了需要承担16万的民事赔偿责任外,等待胡某的还有无证驾驶带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据此,交警部门可以对胡某处以相应罚款,此外,如果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的时候认为,胡某无证驾驶、连撞十车属于严重危害后果,那么按照这条规定,还可以对其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同样的道理,如果事后证实,对胡某无证驾驶,胡某儿子属于知情且默许的情况,那么按照上述规定,胡某儿子除了要承担罚款之外,还可能面临被吊销驾照的处罚。
法理无情,好心不如好技术
这起事故中损失最大的自然是胡某的“倒霉儿子”了,新车报废不说,还可能额外承担民事、行政上的责任,其父亲胡某堪称“坑儿”典范。
纵观全国,像这种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已经不在少数:玉溪一男子在帮儿子挪车的时候,由于操作不当冲上人行道,撞翻数辆路边电动车。
徐州男子为帮父亲挪车,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撞伤路人;更有甚者,苏州吴江的一名男子在无证且饮酒的情况下,自告奋勇替人挪车,结果竟然不偏不倚地撞到交警岗亭处,也算“大水冲了龙王庙”。
这些案件中,车主无一例外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既然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出了问题,那么车主往往很难证明自己和损害没有关系,并且生活中这种帮助挪车的情况往往出现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之中车主很大可能有着默许的意思,那么对于他人开自己的车所造成的事故,多多少少存在法律上的过失。
而在判断责任人的时候,提出帮助的人是否出于好心并不在法律的考虑范围内,车主也并不能主张自己是碍于情面而免于承担责任。
好心办坏事,证明这样的“好心”并不是货真价实的“好”。真正为他人着想,应当考虑到自己的帮助是否会给他人带来损害。一方面,对于胡某这样的人,法律并不因为他是出于好意就免除其责任,只要客观上带来了损害就要负责。
否则的话,被侵权人的利益将由谁来保护呢?另一方面,对于胡某儿子来说,他作为接受“好意”的一方,也有义务充分考虑对方是否有能力帮助自己,否则没得到帮助不说,自己还有可能陷入连带责任人的境地。
所谓“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经此事故的警示应当认识到,开车不是讲好意的场合,一个老父亲不如一个老司机来得靠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