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因为缺乏诚信意识和观念,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诚恳悔过...”近日,在修武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被执行人郭某刚写下这样一份悔过书,并现场交付执行款1万元,保证每月月底给付4000元,直至给付完毕,该案顺利达成和解。
在这起案件中,某担保中心为郭某刚、荆某平夫妻二人与修武某支行的15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因郭某刚夫妇未履行偿还义务,某支行按保证合同约定从该担保中心上扣划了借款本息152965.3元。后经该担保中心多次催促,郭某刚夫妇始终未清偿。2020年4月,修武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郭某刚夫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某担保中心代偿的本息152965.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19485.1元,共计172450.4元。然而,在判决生效后,郭某刚夫妇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11月,某担保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对郭某刚夫妇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且多次给被执行人郭某刚打电话,但他的电话都是处于关机或拒接的状态。后经翻阅该案民事卷宗,执行干警来到郭某刚的住处,可其家大门紧闭,敲门也无人应答,便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其家门口。无奈,被执行人郭某刚始终未露面。
12月15日晚,在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郭某刚家里,发现只有其儿子在家,且住宅装修豪华,家具崭新。“家里装修这么豪华,怎么可能没钱还?还是尽快劝说你的父母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吧。”边说明来意边搜查的执行干警对郭某刚的儿子说道。随后,通过依法进行搜查,扣押了发现的大量信用卡、银行卡和一部手机。执行干警离开前再次告知其儿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他积极劝导家人配合法院工作。
而后几天,执行干警从未停止与郭某刚联系,终于,在近日,打通了郭某刚电话并将夫妻二人成功传唤至法院。办公室里,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向其讲解担保中心对其提供的帮助以及他们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郭某刚夫妇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拿出1万元执行款交给申请人,写下悔过书保证按时还款,双方握手言和。(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葛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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