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什么事归你们警察管?
我给打了个比方。
一个人放了个屁,另外一个人说这个屁给他熏的有点迷糊。放屁的人说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正常这属于民事纠纷,应通过到法院起诉解决,不构成治安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当然了,更不构成吸毒和交通事故了。
但是这个人打110了,说他叫屁崩了。根据公安机关有警必接,有警必处原则,人民警察在接警后应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应了解事情来龙去脉。
了解情况后,警察当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告知通过到法院起诉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为避免以后群众告你不作为,依据证据时效性,民警还应做调查笔录。
笔录应写明发案时间,发案地点,案件双方当事人,有无其他人当场看到,听到,闻到,危害后果,直接间接证据等等,不然烟消屁散了,到哪取证。
我那哥们最后问我,你说了半天,到底啥意思啊?
我说,屁大个事都归警察管。
1、很多人看到这个段子会觉得有些熟悉。这个段子是我先在朋友圈发的,然后经修改后又发布在了微信公众号“警界”的微社区。
可能是大家看完后产生了共鸣,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个段子被警校同学及同事转发。
后期我更是看到“阿SIR”、“猫眼看天下”等知名的警察微信公众号转发,而且点击量也很大。
我先说说这个段子是怎么来的。
那是一天早上,我还没到单位。
单位的同事给我打电话,说辖区的王大王二哥俩又因为水井的归属问题起争执,然后打电话报警了。
话说这口水井,还是王大王二的父亲在世时挖的,当时哥俩也没分家。
可是自从父亲去世后,哥俩从分房分家产开始就一直矛盾不停。
因为水井在两家的墙中间,哥俩都说水井是自己家的,不让另一方用。
所以隔三差五,哥俩吵架后就拿水井说事,一个不让一个。村委会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
同时还说孙家的牛又吃了邻居张家的庄稼,两方人因言语不和,要打架。
又说辖区的公路上方的光缆因为被刮断而悬挂在公路中间,给过往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这些报警都无一例外的打了110,都说再不出警就得出人命。
我心里就犯合计,这一大清早的,还没到单位,怎么就这么多事。
再说110指挥中心也就瞎指挥,两家吃水,牛吃庄稼,光缆断裂这都是派出所该管的么?
我又联想到了以前网络上的讲述那些什么屎掉裤裆里求助,叫民警买早餐等奇葩警情,我的负面情绪一下就上来了,心想,派出所一天净管这些个屁事。
这时我脑海中灵光乍现,这个段子就这样形成了。
这个段子在我在朋友圈发布时,被大量转发,这让我第一次认识到了网络的强大,我没有想到这个段子会在这么多人中产生共鸣。
我的初衷就是借这个段子来吐槽公安无效警情过多这个现状。这个段子可能会成为警察茶余饭后吐槽的谈资,可以娱乐一下,但是,我也隐隐的忧虑,我怕它会变成警察不去认真对待警情的诱因。
所以,细想一想,我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个段子进行进一步的阐释。
2、大家都知道,当前警情里的无效警情太多了。
大部分警情在接警初期并没有被甄别、筛选,很多不属于警察管的警情被派发下来。
很多群众明知道这事不归警察管,但是也热衷于打110报警。因为在群众眼中,所有的职能部门中,只有警察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去处置,警察也有一定的权威。
这样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往往找不到头绪、不知所措,甚至直接抵触。
这一方面加大了公安民警工作的负担,浪费了警力资源,同时出警不当也容易引火烧身,激发新的矛盾。
然而在派出所工作的民警都知道,社区民警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
这就要求我们的派出所社区调解工作,不仅仅局限于事中和事后的处置,更强调了事前的干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已经不能简单的以不归警察管来推衍塞责了。
不管你愿不愿意,警察,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了矛盾纠纷调解的主力军。
这些矛盾纠纷,其实就包括我们认为的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屁事”。
所以,那些认为不属于公安管的警情派下来,我们也必须认真谨慎的去对待。“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把群众的小事做好了,做多了,量变必然会引起质变,也就能真正凝聚起人民群众的力量。
我们一方面呼吁相关部门要科学处理好110接警和分流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认真对待群众的“小事”、“屁事”,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想问题,办事情,这样才能真正的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
来源: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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