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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