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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 携手同心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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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殷切嘱托,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迈进——

民族团结一家亲 携手同心奔小康


这是一个甜到心里的好日子——

2020年11月14日,云南省扶贫办发布消息:怒族、傈僳族近日实现整族脱贫。至此,云南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实现整族脱贫。

这是一份让人喜出望外的成绩单——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0个,4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8个民族自治州中有7个州35个县通高速公路、58个县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都已实现100%通硬化路、100%通邮。

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同心奔小康。“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知相亲相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一心一意谋发展

云南有2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3,是全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

5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坚持用发展的思路谋划民族工作,用发展的办法促进民族团结,用发展的成果巩固民族关系,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2015年至2019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围绕精准扶贫与全面发展,全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投入资金303.98亿元实施三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针对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面临的发展困境,全省施行“地方主导、区域协作、央企结对、对口帮扶”的扶贫开发模式,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上海、广东和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口帮扶下,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迈上了跨越发展的轨道。

聚焦16个民族跨境而居的八千里边境线,全省持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沿边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4974元增加到2019年的9817元,年均增长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基础差、底子薄,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是云南民族地区最突出的矛盾。对此,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要素保障,筑牢民族地区发展基石。在发展支撑方面,着力推进民族地区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建设;在发展动力方面,加速特色产业集群向民族地区布局,推动以云茶、云果、云蔬等为代表的“云系”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向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迈进;在发展优势方面,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高水平沿边对外开放平台和窗口;在发展方式方面,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千方百计惠民生

2019年11月19日晚,央视《新闻联播》以《云南: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为题,详细报道了云南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做法和成效。除了脱贫攻坚,相关部门帮助民族群众掌握一技之长,并在低保救助、廉租房申请、看病就医、孩子入学等方面关心帮助民族群众的做法,也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良好反响。

5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改善作为事关全局的硬任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增强各民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教育资源供给更优化。全省稳步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持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开展不通汉语劳动力培训。“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2016年至2019年共招收世居少数民族研究生2349人。

就业服务更贴心。全省积极实施培训就业工程,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给予技能培训,100%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同时,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建立从动员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向“长三角”和“珠三角”、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就业。2019年,全省新增转移就业125.11万人,其中“直过民族”12.86万人。

医疗卫生保障更有力。全省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453.39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居住条件更舒适。全省把民族地区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战场,支持“直过民族”地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统筹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修缮加固的住房实现房屋与厕所、畜圈同步改造,拆除重建的住房实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

社会保障更完备。全省不断加大民族地区农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等保障力度,2016年至2020年3月底,救助困难群众201.73万人次。2016年至今,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6家,农村敬老院324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17家。截至目前,民族地区100%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


凝心聚力促和谐

“同是一颗心,同是一条根,幸福伴祥和,都是一家人……”正如歌曲《一家人》所唱的那样,我国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5年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知相亲相惜”的目标,积极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引领作用,在确保各族群众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的同时,促进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

在加强对中华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方面,全省积极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扶持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努力将中华文化内化为各民族共建、共有、共享的精神家园。同时,加强交流互鉴,组织各级各类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开展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创新,现今,“火把节”“泼水节”等民族节庆已成为云南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符号和品牌。

在增进各民族情感交流方面,全省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群众联谊活动,“宾弄赛嗨”(各族群众没有血缘但像亲戚一样的朋友)等学习宣传活动。

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方面,全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手段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与广东等5个省份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同时,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打造尊重特色、包容多样、共融共治的社区民族工作平台,“民族工作大家做,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氛围更加浓厚。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数据

2015年至2019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426万人减少至2019年底的16.8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22.4%降至2019年的0.86%


示范创建

截至目前,全省6个州(市)和5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1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兴边富民

2013年起,实施三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303.98亿元,实施了36个示范县、264个示范乡镇、3711个示范村

2015年起,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

2020年起,率先在沿边地区打造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每个村投入1000万元

“十四五”期间,计划把沿边373个行政村全部建成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


交通

截至目前,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0个,4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

2016年12月28日,首趟沪昆客专昆明南—贵阳北段动车、云桂铁路昆明南—百色段动车开通,途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2018年7月1日,昆楚大铁路全线开通运营,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正式迈入“高铁时代”

2019年1月5日,昆明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首次开行动车组列车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大事记

2015年1月19日至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5年3月24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2015年4月2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正式印发实施。

2015年7月31日,省政府召开《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启动工作视频会议。

2015年8月10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0号)正式印发实施。

2016年9月13日,国家民委命名大理白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

2016年12月27日,国家民委命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

2017年2月4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

2018年8月,制定出台并启动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聚焦贫困县、贫困村,研究制定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2019年5月1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再次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2020年9月15日,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

2020年10月10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

2020年1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

1.大理白族自治州(2016年9月命名)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6年12月命名)

3.楚雄彝族自治州(2017年12月命名)

4.普洱市(2018年12月命名)

5.昆明市(2019年12月命名)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9年12月命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从2012年至2019年,国家民委命名了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省有5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第一批

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2012年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命名)。

按照国家民委新的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命名有效期满。

第二批

2014年国家民委命名,自此以后皆由国家民委单独命名。

2.大理州巍山县

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曼龙勒村

4.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中心区社区

按照国家民委新的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命名有效期满。

第三批

5.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6.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

7.大理州漾濞县平坡镇

8.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田心村

9.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

10.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勐景莱村

11.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万花社区

12.昆明市教育局

13.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

14.临沧市民族中学

15.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打洛边防检查站(武警部队报送)

16.昆明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报送)

17.西双版纳州总佛寺

第四批

18.文山州砚山县

19.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

20.曲靖市马龙县王家庄街道永发村

21.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龙下登村

22.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社区

23.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永和社区

24.云南民族大学

25.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姐相乡银井小学

26.大理州人民医院

27.西双版纳州勐海县陈升茶业有限公司

第五批

28.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29.楚雄州武定县

30.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

31.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金顶镇大龙村大公甸小组

32.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研究所

33.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

34.大理州民族中学

35.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36.文山州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景区

37.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德宏边防支队银井边境检查站

第六批

38.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39.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40.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

41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

42.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43.文山州富宁县剥隘镇坡芽村

44.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45.大理州云龙县团结彝族乡

46.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

47.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48.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昆明铁路局报送)

49.云南公安边防总队西双版纳州边防支队打洛边防派出所(公安边防总队报送)

七 第七批

50.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51.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52.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

53.楚雄州双柏县

54.昆明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景区

55.文山州云南苗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6.大理州洱源县郑家庄村

57.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义尚社区文林村民小组

58.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59.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边境管理支队独龙江边境派出所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06年以来,国家民委命名了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我省有10个被命名

第一批

1.普洱市宁洱县民族团结誓词碑

第二批

2.民族博物馆

3.昆明市晋宁区郑和纪念馆

第三批

4.怒江州泸水市片马抗英纪念馆

第五批

5.西双版纳州民族博物馆

6.昭通市罗炳辉将军纪念馆

7.云南铁路博物馆(中国铁路总公司报送)

第六批

8.文山州麻栗坡县老山主峰

9.德宏州瑞丽市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

10.昭通市威信县扎西会议纪念馆

云南网记者 杨富东 左超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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