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新代理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董立新同志代理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 董立新(资料图)
董立新简历
董立新,男,汉族,1967年9月生,江西玉山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学学士。
1985.09--1989.07 江西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5.09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科员(其间:1989.11--1991.10挂职任江西省高安县大城乡人大主席团秘书)
1995.09--1999.02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1999.02--2002.04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4--2004.05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2000.09---2002.07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02--2001.05抽调到省委“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督查组工作)
2004.05--2011.02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其间:2008.08--2008.12江西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班学习)
2011.02--2015.07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 2013年第十期江西省领导干部中美研修班学习)
2015.07--2018.01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0.08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0.08--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提名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四届省纪委委员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0年12月23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董立新同志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贾彧超同志为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 命:
李 铭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詹水发同志的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 去:
张 燕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俞国栋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桂兰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熊绪华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南昌广播电视台、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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