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江西九江人,生于一九七四年,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
从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劳荣枝伙同男友法子英涉嫌在三地杀害七人。
法子英于一九九九年被执行死刑,劳荣枝潜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劳荣枝在厦门被警方抓获。
据媒体称,二十三年中,劳荣枝隐姓埋名在多个城市里逃窜,在酒吧、KTV等场所打短工、零工为生。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表示,劳荣枝共参与四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件,参与杀害五人,并抢劫大量钱财,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劳荣枝表示,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认可,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胁,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且没有合谋的行为。
“但是我做的事情我认可,我也想对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劳荣枝说。
劳荣枝说:“当年我才二十岁出头,法子英诱骗我停薪留职的时候我刚刚二十一岁,当时只知道外面的钱很好赚。我带着毕业证去找工作,法子英不让,让我去坐台。第一次和他 去深圳,六千块钱一个月就花完了,他就让我去坐台赚钱。法子英对我的控制和利用,身体和精神都受着折磨,我忘记了我的家人,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走上这条路,为什么做了这些事情。我想分手,但是法子英不肯和我分手,他威胁我,如果分手就伤害我的家人。期间,我堕胎两次,堕胎当天他还侵犯我。我摆脱不了他的魔掌,我当时害怕,不敢报警,不敢告诉家长。法子英一直控制我,在一起时我身上不超过一百块钱,我骨子里不想做这种龌龊的事情,我瞧不起这些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行为。”
劳荣枝称,法子英曾用去其家里、单位处说她卖淫做威胁,自己很注重名誉,所以不敢报警,自己也是受害人。
庭审中,劳荣枝多次重复其不存在合谋,只是被法子英威胁,经常被法子英殴打。每天都被要求汇报,遭受了很多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我没有蓄意去谋害,没有杀人的故意。 ”
一旦坐到被告席上,每个人都会本能地为自己辩护,劳荣枝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在劳荣枝充满主观意味的辩护词中,也有客观内容
——法子英诱骗我停薪留职的时候我刚刚二十一岁。
劳荣枝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大哥比她大十岁,劳荣枝是家中最小的妹妹。
这样的家庭环境,注定劳荣枝平素备受疼爱,不知生活艰难。
而她,出了校门又入校门,成了一名小学老师;
这样的生活经历,注定劳荣枝缺乏历练,不知世态炎凉。
可悲的是,越是乖乖女,越容易为放荡的坏男人吸引;
劳荣枝遇到了法子英,并且成为了他的俘虏。
——在相遇的最初,劳荣枝肯定不知道,她遇到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等她明白过来,一切都已晚了,她已无法摆脱法子英的控制了。
更可怕的是,法子英牢牢抓住了她的软肋。
你想摆脱我回归家庭回归学校?
哼,我就让他们知道你是个卖淫的贱货!
你不在乎?那就我杀掉你的父母杀掉你的哥哥姐姐!
这样的恐吓,这样的威胁,哪个小姑娘不害怕?
况且,跟在法子英的身边,劳荣枝已亲眼看到了他的残忍与恶毒;
这样的残忍与恶毒,能够用在别人身上,就可以用在她的家人身上。
犹如陷入了一个泥潭,劳荣枝越是挣扎,陷得越深。
她不得不成为法子英的帮凶,不得不成为法子英的工具,帮他诱惑别人,帮他杀人放火。
没错,法子英确实是罪大恶极的主谋,但劳荣枝也不无辜;
她的手上,同样沾着遇害者的鲜血。
陆中明,木匠;
一九九九年七月,陆中明被骗至出租屋内,惨遭法子英杀害。
当时,他和二十九岁的妻子朱大红已育有三个孩子,小的两岁,大的七岁。
陆中明去世后,朱大红一人举债照顾三个孩子和陆中明的母亲。
法子英伏法后,朱大红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孩子因为家庭贫困初中毕业就辍学。
至于其他遇害者,境况也都不好。
虽说身负命案,但劳荣枝的心中依旧有善良的一面;
这一点,逃亡二十年再未犯罪即可证明。
在我看来,劳荣枝悲剧的根源,就在于认识了法子英;
从此,被对方胁迫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如果青春年少时,劳荣枝爱上的,是个正直坦荡的小伙子;
她这一生,岂会沦入罪恶的深渊?
可惜,
人生是条单行道,没有岁月可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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