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12月22日丨浙能电力(600023.SH)公布,2020年6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电厂”)确保于2020年底前完成5号、6号机组的关停工作。
镇海电厂是由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51%、37.5%、11.5%的股比出资组建,注册资本6.77亿元。截至2020年11月末,镇海电厂合并口径总资产56.38亿元、净资产12.9亿元,2020年1-11月份实现归母净利润1.19亿元(上述金额均未经审计)。
5、6号燃煤机组关停后其所属的汽机、锅炉、发电机、主变压器、循环水、脱硫、脱硝、除灰、燃料、码头及配套设施先行处置,因天然气机组生产需要继续保留的220千伏升压站、供氢系统、制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废水污水处理系统等公用设施待天然气机组搬迁后处置。
截止2020年11月底,5、6号燃煤机组所属关停范围内需处置资产的原值约21.39亿元,资产净值约2.61亿元。由于机组关停后保留3年发电计划并获得资产处置收入,以及镇海电厂职工均进入2×66万千瓦煤机迁建项目等因素,预计该关停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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