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有位董先生,有一位女儿还有一位老母亲,去年董先生因病去世了,他名下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去世前,董先生将此套房产留给了他的保姆。这一举动遭到了女儿的强烈反对,并多次阻挠把房子留给董先生的保姆。保姆由于一直拿不到房子,所以将董先生的女儿和他的老母亲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董先生一家有三口,因为老家拆迁,他得了三套房子。后期,董先生和他的妻子由于各种矛盾离婚了,然后女儿和他也没有再来往。董先生拆迁得来的三套房,一套分给了前妻,一套分给他女儿,自己得一套。婚后董先生身体不好,就请了一位保姆来照顾他,这一照顾就是8年,而且照顾的非常周到,这让董先生非常的感动。在去世的前一年,董先生就把他名下这套房子作为遗产赠送给他的保姆。
董先生的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并不同意这个决定,并且百般阻挠这位保姆获得房产。如此这般,保姆就把董先生的女儿告上了法庭。董先生的女儿表示,她自己并没有不赡养父亲,在父亲患病后也有照料,也负担了日常消费和治病的医药费,她父亲去世后也出了丧葬费,而且其父立这份遗嘱她并不知情,怀疑保姆故意隐瞒。还表示,其父还有一位87岁的老母亲健在,老母亲也属于继承人,而不应该是保姆继承。
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法院表示,首先董先生的女儿长期与其父不来往,而董先生一直由其保姆照顾。董先生的亲朋好友也有董先生表示要将房子赠给保姆的视频,并且通过电视台这样的媒体用书面的形式订立遗嘱,明确地表明他的房产将赠给其保姆,所以认定合法有效。不过考虑到董先生的女儿在他患病期间负担了医药费,还有生活开支,以及董先生过世后承担了丧葬费,所以要求保姆补偿其15万元,还有照顾董先生老母亲的生活开支10万元,合计25万元。
看完这则新闻,编者想说几点,首先,作为董先生的女儿,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你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还是你的父亲,你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长期的互不往来,这让你的父亲对你有多失望和寒心,父母把你养大成人,虽然他们之间因为矛盾分开了,但是他们对你并没有什么亏欠,离婚是他们二人之间的事。况且,你的父亲因为老家拆迁分得了3套房子,给了他妻子也就是你的母亲一套,还给了你一套,自己留一套,已经是非常的仁至义尽了。离婚后,你就一直不与你父亲来往,他身体又不好,这让他心里多难受。他找一个保姆照顾,一照顾就是8年,又尽心又尽力,人的心都是血肉做的,肯定会感激。最后,他把这套房产赠给这位保姆也是合情合理的。
作为董先生,我们很能理解他的心情,离婚后分别给他的前妻和女儿一套房产,自己留一套,也算是尽了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后面女儿一直不与他来往,相当于断绝了关系,带着这份寒心,他郁郁不振,身体不好了,找一个保姆照顾生活也是应该。而这位保姆又尽心尽力的长期照顾,他弥留之际决定把自己的房产赠给她就不难想通了。
我们再说说保姆,我们不敢确定她是抱有一颗什么样的心去照顾董先生,但是可以从多方位了解,这位保姆对董先生长期的照顾还是非常的周到,尽心尽力的,做到了该做的一切。
当然,我们想说,作为董先生的女儿肯定是非常不理解,也很诧异董先生这样的行为。不过换位思考一下,将心比心,作为女儿有没有在董先生一个人的时候给过他什么照料,心灵上给过什么慰藉。如果一开始就给予他生活上的照料,多谈谈心唠唠家常,董先生也没有必要再去找一位保姆来照顾其生活,也不可能对你如此寒心。
现在社会进入老龄化,许多子女没有时间,甚至不愿意照顾自己的父母,就花钱雇一个保姆照顾,这是很正常的,但是不能因为有了保姆照顾,就可以对父母不闻不问,把所有大事小事都统统包给保姆去做。这样做,不仅让父母心寒,也有可能让别有用心的保姆有机可趁。法律是不讲情面的,最多是酌情。不要等到父母所立的遗嘱将财产赠给“外人”时,再百般阻挠,最后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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