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杜月笙是旧上海乃至当时旧中国的最大的黑帮首领,是当时中国青帮教父级别的人物,但是在这个人面前,杜月笙还是个孩子。他就是司徒美堂,在美国建立了属于中国人的堂会。当时的司徒美堂,不仅可以搅弄世界风云,还收了罗斯福作为自己的律师小弟。
司徒美堂原名司徒羡意,出生于广东一个贫困农民家庭,因为打小家境贫寒导致长期营养不良,所以年幼的他长得十分瘦小,是被同龄人欺负的对象。
俗话说柿子还得挑软的捏,但是司徒美堂却不是软柿子,坚强的性格为了不在受到那些人的欺负,司徒美堂偷偷的拜师学艺,经过长时间的勤学苦练,青少年的司徒美堂练就了一身好本领,成了十里八乡的佼佼者玩。也就是靠着这身本领,也使他日后在美国站稳了脚跟。
司徒美堂生活的年代是清末时期,当时的年代很多国人选择了去国外赚钱,因为当时中国清政府腐败不堪,民众苦不堪言,生活更是水深火热,温饱都解决不了,谈何赚钱。十二岁的司徒美堂听着从国外回来的村里人讲述那神奇的美国,心里充满了向往。
于是司徒美堂带着几十块大洋,前往美国寻找梦想。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司徒美堂除了拳脚功夫不会别的了,只能和其他有色人种一样选择最底层的工作。因为当时美国白人对其他有色人种的成见很大,在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受到白人的欺凌,当地的白人流氓吃霸王餐更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年轻的司徒美堂知道,这些白人只敢欺软怕硬,要想不被欺负,就要反抗,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于是,在一次白人顾客在餐馆里面不但吃了霸王餐,还打砸店铺的时候,司徒美堂挺身而出和对方撕打起来。
结果这个白人是一个纸老虎,外强中干,三拳两脚就被司徒美堂火火打死了。美国政府得知自己的白人国民被其他有色人种给活活打死了,就打算给司徒美堂来一个死刑。还好吉人自有天相,司徒美堂被当时的美国洪门大力营救,由于洪门的周转,司徒美堂的罪名改成了自卫过当入狱十个月。
出狱后的司徒美堂受到当地的华人的推崇,不少华人愿意跟随他。有过牢狱之灾的司徒美堂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他知道要想在异国他乡立稳脚跟,就必须有自己的帮派和手下。于是,司徒美堂带着跟随自己的华人创立了安良堂。
随着安良堂的不断发展,美国本土黑帮感受到了来自安良堂的威胁,多次死亡威胁阻止司徒美堂的壮大。但是司徒美堂丝毫不惧,双枪傍身,遇到危险拔枪就干,维护了自己和华人的尊严。
75岁的司徒美堂离家久远,当他踏上了归国的路上,经过香港时,被日本特务拦在了香港,打算让司徒美堂这个有着很大势力的黑帮大佬帮自己巩固自己在香港的地位。但是司徒美堂不是那样吃里扒外的主,严词拒绝了小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人恼羞成怒,奈何不在日本国内,而司徒美堂在香港有着很高的声誉,在香港杀了他无异于火上浇油。
无奈只好将司徒美堂软禁起来,后来在国内外人的帮助下,司徒美堂才成功脱险。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国大典上,司徒美堂作为代表和榜样,登上了北京的天安门城墙,见证了新中国的成立,见证了中国的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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