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善县城市交通联合执法大队查到多起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其中有3名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司机,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被查到非法经营了,罚款金额也从第一次的12000元,提高到了第二次的18000元(根据自由裁量权)。
12月4日19时15分,县城市交通联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在嘉善大道和人民大道路口检查时发现,一辆浙F牌照的轿车形迹可疑,遂被执法人员拦下。
经询问了解,乘客是通过“花小猪”网约车平台叫的车,从嘉善大道置地公馆到锦和苑东区,被查时,乘客手机打车软件显示运费9.97元,而驾驶员顾某却不能出示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因此其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顾某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行为违法程度一般,县交通局对他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18000元”的行政处罚。
▲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2月11日,在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违章处理中心大厅,顾某前来缴纳罚款接受行政处罚。
县城市交通联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当班队长俞晶俊告诉小编:“检查时,驾驶员跟我们说,这次是他第二次被抓到了,第二次抓到,他自己也知道罚款的力度会很大。”
被问起为什么没有吸取第一次教训,再次犯错,驾驶员顾某说:“第一次被处罚后,的确停了一段时间,后来还是觉得晚上也没事,就又想出来多挣点。”前后两次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顾某累计被罚3万元,他懊悔不已。他也表示,都是侥幸心理害了他,以后不跑了,跑的话就把证全部办理齐全了,安安心心上路。
据了解,像顾某这样两次被查到无证开网约车的司机,今年以来,县城市交通联合执法大队已经查到过三起了。
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司机 ,在任何平台想要注册网约车营运手续 ,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嘉兴市网约车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据俞晶俊介绍,在嘉善县想要开网约车,驾驶员需要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可以通过关注“嘉兴交通”微信公众号或在嘉兴交通运输局官网报名申请,驾驶员取得该从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向符合本地规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获得该证。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城市交通联合执法大队查获并处罚非法营运车辆321辆,处罚金额累计达350多万元,其中非法“网约车”249辆,占比约为77%,“打黑”成绩嘉兴市排名第一,有效地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来源:嘉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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