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乔】发现
近日,武汉房管局发布重要公告
武汉购房合同将有新调整
【越乔】截图自武汉房管局官网
【越乔】发现,目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征求《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中"交付条件"意见 的公告”已经结束(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
《意见》拟将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可办证”范围,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作为其《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交房必要条件。这也就意味着,“交房交证”将作为必要条件写入购房合同中,并且是针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
【越乔】发现,《购房合同》中出现了新变化,其中,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九条增加了新条款,即约定: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该商品房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另外,《购房合同》第八章(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方面,也有新变化,约定:出卖人应当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因怠于结清房款、缴纳税费等原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交房即可办证”的约定如下:【买受人同意办理“交房即可办证”手续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涉及抵押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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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
在【越乔】公众号后台
其实,前段时间,【越乔】发布了一篇文章(香不香?“交房交证”将全面推行!),是关于《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当时,【越乔】认为这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的。【越乔】9月28日发文,消息一出,9月29日就有不少网友在关注和反映此事。
【越乔】截图自武汉城市留言板
当时,【越乔】还发起过相关投票,目前已经有3468位网友支持“交房即交证”,占据97%,如下图所示。
终于,到了11月份的时候,【越乔】发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25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武汉“交房即交证”建议已经被采纳,并争取在2021年1月1日后,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可办证”工作。
据【越乔】了解,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的《关于开展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的通知》,已送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会签,待完成行文流程后,联合发文公布实施。相信正式政策文件不久后会公布!
长期以来,买房、交房、交证都需要相隔较长时间,这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房屋交易等造成一定影响,有些楼盘甚至十多年都没有交证,成为遗留问题。终于,2021年,武汉人要迎来自己的“交房交证”!
武汉版“交房即办证”
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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