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12月2日,许昌市发布的《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12月3日,河南许昌市人大法工委回应“立法规定晚上9点后禁跳广场舞”,称此前发布的《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由11.2万人参与调查问卷后制定的,涉及包括广场舞在内,多项居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回应称,针对广场舞扰民的情况不仅限禁跳时段,白天跳广场舞扰民,经警告不改正的话也照样处罚,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许昌出台的《条例》在网上引来一片叫好。
神烦888:挺好的,我们这边公园基本21点后暴走,跳舞的都结束了
雪山小飞人:这个时间上控制比较好。大家都能接受。
我爱辽篮1213:在小区里跳广场舞的人真的很自私,夏天孩子写作业,楼下跳广场舞,窗户都不敢开,真的很烦!
TANG:因为广场舞扰民没人管,连房子都卖了。
萌新:跳没有错,但要找对地方,控制好音量也无可厚非。
媒女:挺合理的,晚上9点以后,如果还想继续跳,那就戴耳机,这样也不干扰其他人。
小敏237922106:久违的规定出台了。大妈们的广场舞本是锻炼身体的好事,慢慢的变成了扰民的灾难。
非我莫属140754117:广场舞规定时间规定音频是对的,坚决支持。
失去的青春196601641:希望全国都效仿
近几年,因为“争地盘”、“声音过大扰民”等种种因素,由广场舞而引发的争端并不少见,不少地方甚至上演过广场舞大妈和反广场舞市民之间的“全武行”,出现了“鸣枪加上放藏獒”、“高音喇叭来对抗”、“跳舞大妈被泼粪”等诸多闹剧。
网友评论截图
据《人民日报》报道,许昌是河南省第一个对广场舞时间段作出明确立法规定的城市。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有一些城市以立法的形式对广场舞作出限制,但总体数量不多。
如《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重点整治广场舞音响扰民行为,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规定,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正在制定中的《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拟规定健身、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不得侵扰他人。
综合:大河网、新京报、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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