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因东临琉球、太平洋,南接菲律宾群岛且与中国大陆相隔十分之近,因此自古以来便是极重要的海上贸易中转点。在三国时期称台湾为夷州,且东吴与其交流非常频繁,进入隋唐时期,称之为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台湾的治理,元代设置澎湖巡检司,而在进入明代后基本沿用元代管理方式,设置澎湖巡检司。在新航路开辟之后,称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开始与明朝接触,而台湾由于地理位置的便利性,荷兰开始对台湾动起了脑筋。
荷兰在明代称之为红毛番,万历二十九年(1602年)荷兰船队到达澳门要求与明朝通商贸易,但葡萄牙人早在1553便获取了在澳门的居住权,因而对于荷兰的到来葡萄牙人严防死守,最终由于葡萄牙人的阻挠荷兰人未能成功。但荷兰人并未就此放弃与中国的通商机会,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荷兰人侵占澎湖并以此为据点修屋搭寨,以此绝他国与明朝贸易,以期获得对明朝贸易的独占性,最终因为明朝的武力威胁作罢,但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人卷土重来复占澎湖,在巡抚南居益的围攻下最终迫使荷兰人放弃澎湖。但在殖民贸易的驱动下,荷兰依然没有放弃,转而将目光放到了台湾,天启四年(1624年), 荷兰人开始侵占台湾南部地区,为稳固阵脚,荷兰人又先后在台湾修建了台湾城以及赤崁城,而在这一期间,西班牙人也开始寻求对明朝的贸易,因为担心荷兰人在台湾的驻扎会威胁西班牙对明朝的贸易,所以在天启六年(1626年),西班牙侵占了台湾北部的基隆和淡水,为获得对台湾的全权控制,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兰人击败了西班牙人,由此完全控制了台湾。为减小统治阻力,荷兰在台湾创办学校让儿童从小学习其文化,以达到奴化思想的目的,而在统治政策上,选择当地“德高望重”者负责治理,以树立傀儡的方式稳固其统治。
由于明末的动乱,因而明朝政府也一直未能收复台湾,直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经过激战,郑成功成功收复台湾,由此结束了荷兰对台湾的殖民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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