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农林大学一大一女生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MY日记”,其中详细记述了她的嫖客们,有社会人士、同校学生,并称自己母亲是小三上位,父亲出轨,年幼遭性侵,同父异母的姐姐被父母虐待。
学校很快介入并联系到了这位女生及其家长,称目前该女生正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在浙江某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看了女孩的“日记”,可以说是细思极恐、触目惊心、不可思议!
一位大一女生就堕落成这样,实在是让人心疼,我更希望她是为了博得关注而编造的情节……
心理咨询师冰凌这样说:
有些人做了一些不能为外人道的事情,一边是兴奋,一边自责而压抑,为了缓解压力,会有把事情记录下来的情况,比如杀人犯日记,他们也有正常的心理倾诉诉求,可能有时候自以为这样写,大家不知道真假或者发现自己的身份,才更有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感觉吧!
执业律师付律师这样说:
从该女生发的“MY日记”中可以看到,她不但与社会人员发生关系,还与在校学生发生关系来赚钱,这属于是MY,是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学校称该女生目前正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如果女生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在与其他人发生关系时若没有辨认能力,对方可能涉嫌QJ罪。
创作者大泽遗珠这样说:
童年的不幸遭遇,加上扭曲的原生家庭,最终导致了这名女生的三观出现严重偏差,大众认为的错误行为在她看来可能是正确的,她选择MY也可能是想要用糟蹋自己的方式来报复父母。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需用一生来治愈,父母能够选择要不要孩子,孩子却无法选择父母。
网友安律这样说: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没必要站在道德制高点随意指责别人,我们在批评这名女生的同时,也应该明白她的遭遇、她的心理创伤,她的人生本身就是悲剧。道德层面上我对这名女生抱以同情,但她的行为终究是触犯了法律,那些嫖客也要被处罚,法律是底线。
知名时事评论员小锐这样说:
首先要追究平台的责任,是没有审核机制呢还是为了博眼球故意放纵?记得之前还有人曾发过恋童癖的一些不雅照片,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平台要担起责任,不要以为可以打打擦边球,监管部门执法也应当一视同仁,该整改就整改,否则这样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危害不浅。
网友乐乐这样说:
她应该是过去被性侵没得到及时帮助,导师心理出了问题,如今被学校停课身为嫖客的各位男同学却没受到一点惩罚,怎么,嫖娼不也是违法吗?他们是没成年还是无罪?学校里一些女生对她恶意满满,辱骂和人身攻击都只对她,嫖客在她们口中仿佛是无辜受害者,真是可笑,真是可悲。
一位自称是涉事女生的网友发帖澄清:
希望女生可以通过这次治疗回到正轨吧,至少不要再折磨自己了,原生家庭我们选不了,但至少不要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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