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近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91号建议的答复》中公布了教育部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补习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教育部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构建制度体系,开展专项治理,引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不断净化校外培训环境。
答复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91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0〕34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补习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教育部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构建制度体系,开展专项治理,引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不断净化校外培训环境。
一、规范管理培训机构
一是完善设置标准。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框架。《意见》明确提出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并对培训机构从场所、师资、管理等方面提出底线标准,要求各省制订具体设置标准。各省份普遍以《意见》提出的标准为基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具体要求,出台了本省的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为培训机构的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和重要准则。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为全面治理校外培训环境,2018年2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对区域内的线下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并督促其按期整改。
为巩固治理成效,推动各地加强日常监管,每年暑假和寒假,教育部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排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各地也普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督查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关于强化素质教育理念
一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体育锻炼,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广泛开展综合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是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理念。教育部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减负问题宣传报道,促进家长转变育人观念。启动了“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全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知识。启动“关爱儿童 服务社会”大学生暑期志愿服务行动工作,通过组织大学生重点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技能。
会同全国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我有传家宝》“成长必修课”家庭教育特别节目,引导家庭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解决“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问题。
三、关于加强教师管理
一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印发实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与此前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结合执行,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进一步督促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二是加强培训人员管理。要求培训机构按照政策要求,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等信息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有效遏制了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的问题。
三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第一,不断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14年、2016年、2018年三次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并在2018年调资中加大了向教师的倾斜力度。
第二,不断完善政策。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强调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未达到要求的地区限期整改。
第三,加强督查督办。2020年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印发文件,组织会议,实地调研,督促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政策要求。对部分地区违反国家政策,未能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完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引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同时,紧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地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严打违规“补习班”!四川这样干...
四川今年落实“民办教育要规范提升”要求,一手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黑机构”,一手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双管齐下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联合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发布《关于联合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各种形式“补习班”。
目前,四川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有9000家左右、黑名单1000家左右,还有大量没有备案登记的各种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补习班”。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整改一批、核准一批、取缔一批”思路,依法依规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取缔在职教师以收费为目的举办的“补习班”,对违规开展“补课”教师进行查实和处理。通过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打击、清理无证无照“黑机构”,引导想办学、愿意办学的教育培训从业者获得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学。
“严打”的同时更须“防范”
今年9月,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通知》,建立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
互联网技术和功能整合模式,实现了办学信息公开
管理平台通过机构端录入、管理端审核,最终由家长端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招生对象、培训方案、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教师信息等内容。管理平台与全省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师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连通,实现多平台的信息互通和数据交互。管理平台还实现了校外培训机构业务办理的线上化,并实时向家长端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有效监管培训机构资金
平台严格执行“三个月收费”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专用账户存放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与管理平台对接,管理平台及时掌握机构办学信息、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等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布风险预警,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在资金安全、履约行为、意外事故防范化解等方面保障水平。
据统计,四川全省183个县(市、区)均已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平台,审核校外培训机构各项信息,运用平台进行动态管理。
来源 :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报 。 (声明 :“成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tangshaowa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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