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简章
为充实法院聘用队伍力量,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参照《法院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 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
1.招聘人数:3名。
2.招聘岗位:书记员。
3.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年龄:18周岁-28周岁;
(2)书记员要求听打、看打1分钟60个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书记员主要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加诉讼;承担庭前准备工作;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承担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1.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提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表(见本公告附件),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电子版,打包发至本院邮箱gkqfy@163.com,本院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二)考试
由本院政治部负责组织书记员进行听打、看打测试、面试,考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考核
根据个人学历经历、专业测试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科部由政治部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意见,交由院党组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购买“五险”,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缴纳公积金。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号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70-2861041
邮政编码:538001
附:《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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