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涉嫌在2019年6月21日煽动他人对香港警察总部进行包围,周庭此前已经对自己犯下了罪行供认不讳,而“乱港”分子黄之锋以及林朗彦此前并不认罪。
在11月23日,该案件开庭审理前,“乱港”分子黄之锋以及林朗彦突然转变了自己的态度,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本案的控方指出,黄之锋在2019年6月21日对香港警察总部的非法包围中,是处于领导者的位置,非法包围行动的前一天,黄之锋通过短信向他人发送非法包围行动的建议时间表。
裁判官认为,此案案情严重,发生时的现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暴力冲突,黄之锋等三人伙同犯案,应判处监禁。判刑押后至下周三进行,这期间黄之锋等三名“乱港”分子需扣押候审。
非法包围香港警察总部
2019年6月21日上午,四百余人聚集在香港警察总部的周围,将警察总部包围了起来,而“乱港”分子黄之锋、周庭、林朗彦都参与其中。在11点14分左右,人群对香港警察总部已经呈现出包围之势,大约10分钟以后,将近六十人堵塞在香港警察总部的车辆出入口,其中一辆警车被非法集结者包围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而车上有六名香港警察。
非法集结者包围香港警察总部的期间,“乱港”分子黄之锋不断指示包围的路线,并不断高喊“港独”口号,企图煽动起现场的暴力气氛。到下午的时间,非法的集结者已经超过了九千人,这导致了香港警察总部附近的交通全面瘫痪。“乱港”分子对香港警察总部的非法包围持续了十五个小时的时间,由于香港警员无法出警,这导致61宗求助未能得到回应。
黄之锋请求缓刑
黄之锋在香港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就已经预料到自己将会被判处即时监禁,然而黄之峰仍不死心,表示会继续“抗争”。
黄之锋的律师请求法官对黄之锋判处缓刑,裁判官表示,判处即时监禁比较合理。黄之锋的律师仍不死心,对外界表示缓刑仍然具有可行性。
本案裁判官王诗丽表示,此案发生时的现场,有潜在的暴力冲突风险,且本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参考黄之锋2014年参与的另一起非法集结案件,可以知道,即使暴力程度不是很严重,也应当判处即时监禁。
文丨常乐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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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来源: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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