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谭其骧先生发表于1934年的《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是一篇影响广泛的经典论文;及1990年,谭先生自析该文尚有四个方面有待充实、提升或补充。秉承此意,本文就其中的三个方面略作申论。首先,西晋中后期迁徙人口大量出现,他们或因饥荒而四处奔流,或受非汉民族政权的掠夺与招引,或为带有明显政治性与目的地的西北迁河西、东北迁辽西、南迁江南。其次,由于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设置,往往是以呈团聚状态的侨流人口为对象的,又考虑到了利用侨流人口、避免土客冲突等因素,于是造成了不设侨州郡县的区域存在侨流人口,设置侨州郡县的区域侨流人口也不一定固定居住在相应区域内的复杂情形。再次,依据《宋书·州郡志》所载侨州郡户口数,估算东晋刘宋时期南迁人口及其后裔的数量,不宜简单直接,而是需要考虑到其数字的复杂性,并引入一些历史人口学的理论与方法,作出补充、修正与扩展。
关键词:谭其骧;永嘉之乱;人口迁徙;侨州郡县;《宋书·州郡志》;西晋;东晋;南朝
1934年6月发表于《燕京学报》第15期的《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以下称《民族迁徙》),是谭其骧师(1911年2月25日—1992年8月28日)早年所撰的一篇论文。关于该文的思路、方法与意义,葛剑雄在《中国移民史》“前言”中评述道:
永嘉之乱后的南迁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但由于正史中本来就没有具体记载,年代久远后更无史料可觅,对这次大规模的移民运动的研究无由开展。先师却在有限的史料中找到了一把“钥匙”——侨州、郡、县的记载。这是因为当时南迁的人口,大多依照他们原来的籍贯,在南方的定居地按原来的名称设置了侨州、郡、县,而这类侨州、郡、县在沈约的《宋书·州郡志》、萧子显的《南齐书·州郡志》和唐人所修的《晋书·地理志》中都有较详细的记录。所以只要将这些资料整理排比,就不难考证出这些单位的设置年代、地点和变迁,从而了解移民的迁出地、迁移时间、迁入地点,并进而推算出移民的数量。这篇论文对中国移民史研究、地名学研究和定量分析方面都具有开创意义,发表后即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近六十年来一直被视为该领域的经典。
诚如葛剑雄所言,就现有史料与研究手段看,迄今为止,学界有关“永嘉之乱后的南迁”的探讨,仍然笼罩在《民族迁徙》的范围之内;而该文的一些具体推断,如“截至宋世止,南渡人口约共有九十万,占当时全国境人口约共五百四十万之六分之一。西晋时北方诸州及徐之淮北,共有户约百四十万(《晋书·地理志》),以一户五口计,共有口七百余万,则南渡人口九十万,占其八分之一强。换言之,即晋永嘉之丧乱,致北方平均凡八人之中,有一人迁徙南土;迁徙之结果,遂使南朝所辖之疆域内,其民六之五为本土旧民,六之一为北方侨民是也”云云,也一直为学界广泛信从、频繁征引,并成为讨论其他相关问题的出发点。经典论文的深远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这样的状况却并非谭师的愿望。1985年12月,谭师教导笔者:“我的那篇文章是很浅的,我希望你能深入下去,哪怕取得一点点进步也是好的,不一定求其完整。”又,1990年底,谭师在最后一篇论文《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发凡与举例》中,自析《民族迁徙》“决不是一篇完善的论文”(以下引文,原不分段。为清线索,便于下文的申论,姑分四段):
永嘉丧乱后引起的民族迁徙是多方面的,岂只是北人南渡而已?至少还有不少中原人或东徙辽左,或西走凉州。
即就南渡遗黎而言,也不仅移居于设有侨州郡县之地。实际上不设侨州郡县之地,亦多侨姓高门栖止。……
再者,见于《宋书·州郡志》的州郡户口是宋大明八年(464年)的数字,其时上距永嘉丧乱已百五十年,该文以大明侨州郡县的户口数当南渡人口的约数,从而得出南渡人口占当时南朝人口百分之几,又占西晋时北方人口百分之几这样的结论,实在很不严谨。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这个时代乃是西晋境内与近边塞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大迁移时代,入居塞内的匈奴、氐、羌、鲜卑、乌桓、丁零等各族的迁徙尤为频繁而错综复杂。此文内容只讲到境内汉族的南迁而题为“民族迁徙”,更属名实不相称。
也就是说,按照谭师的自我批评,《民族迁徙》尚有四个方面有待充实、提升或补充;谭师深深期许着“若欲将这个时代的人口移动作出较完备的论述,显然还有待于今后有志于此者的成十倍的努力”。按谭师所云的第四方面,即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的迁徙,葛剑雄在《中国移民史》第二卷中已有比较系统全面的表述,故今谨就另外的三个方面,秉承谭师之意,略作申论,并以此文纪念谭其骧师百年诞辰。
一
众所周知,西晋怀帝永嘉年间的丧乱是由一系列事件构成的,而其主要的两方为匈奴刘汉政权与汉族司马晋政权。先是,永嘉二年(308年)十月,匈奴刘渊在起兵4年后于蒲子(今山西隰县)称汉帝。永嘉五年三月,晋室太傅、录尚书事、丞相、东海王司马越以所在寇乱、上下崩离,忧惧成疾而死于项(今河南沈丘县),太尉王衍等奉越丧还向东海;四月,汉将羯族石勒追王衍等,至苦县宁平城(今河南鹿邑县西南),大败晋军,围杀随军的诸大臣、宗室、将士十余万人,王衍罹难,司马越则被剖棺焚尸;六月间,汉将刘曜攻陷洛阳,俘获怀帝,纵兵焚掠,杀太子及诸大臣,士民死者三万余人;八月,汉兵入关中,下长安,士民存者百无一二。永嘉六年,晋军收复长安。及愍帝建兴四年(316年),刘曜再破长安,愍帝出降,西晋灭亡。
此即“永嘉之乱”,它联系着由“藩王争权,自相诛灭”引起的、前后延续达16年(291~306年)之久的“八王之乱”,其结果便是“遂使戎狄乘隙,毒流中原”的国史上所谓的“五胡乱华”。“五胡乱华”然后有北方的十六国北朝,而“永嘉之乱”然后有南方的东晋南朝。
具体到永嘉丧乱后的人口迁徙,欲理解其直接的前因后果,也就需要上溯到西晋的中后期,特别是301年“八王之乱”的全面爆发。其时,不仅迁徙人口大量出现,而且已从总体上规定了东晋南朝与十六国北朝两大系统的人口迁徙之诸多方面。
西晋中后期的人口迁徙,略有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因为饥荒所致的人口迁徙。
这类迁徙人口的大量出现,始于晋惠帝元康(291~299年)后期。据刘掞藜的研究结果,表示如下:
又,王仲荦统计:“汉族人民迁徙的数目,大概从秦、雍迁出者约四五万户,约占当地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从并州迁出者约四万户,约占当地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二;从梁、益迁出者约二十万户,约占当地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九;从冀州迁出者约一万户,约占当地总人口数的三十分之一。总计迁徙的户口,见于记载的,将近三十万户,约占西晋全国总户数(三百七十七万)十二分之一强。占秦、雍、并、冀、梁、益、宁等州总户数(合计约六十万户)的二分之一弱。”
以上刘掞藜的研究结果,是据史籍材料的概括,比较写实;王仲荦的统计,西晋总户数与诸州合计户数、各州户数的史料来源,可能分别为《三国志》裴注与《晋书·地理志》,而又存在数据不符的疑问,也未考虑到人口的自然增长、战争损耗、隐匿户口等复杂因素,所以不必理解为精确的比例。只是无论怎样,此种情形的人口迁徙,其规模巨大、人数众多是没有疑义的。至于产生这种人口迁徙的原因,则颇为复杂,既联系着已为学者们熟知的西、北各非汉民族的内迁及其引起的动乱的大背景,更与较少为人重视的灾害饥荒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晋书》卷二六《食货志》的扼要描述:
及惠帝之后,政教陵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百姓又为寇贼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
而由于陷入“八王之乱”自顾不暇的西晋中央与地方政府,既缺乏必要的救灾措施,又采取了以武力强迫迁徙人口回返本乡的简单粗暴做法,未能处理好这一问题,导致了此起彼伏的流民起义,从而加速了西晋政权的灭亡。另一方面,可以认为,东晋南朝采取侨立州郡县的措施以应对侨流人口问题,也正是汲取前代历史教训、改变统治政策的结果。
其二,非汉民族政权的掠夺或招引人口。
如辽西的鲜卑慕容政权、代北的鲜卑拓跋政权、梁益的巴氐成汉政权、中原的匈奴刘汉政权、河北的羯胡石勒政权等,都颇尽力于招引或掠夺人口。成汉政权的起家即以流人为基础,而起先打着晋朝名号的慕容政权的壮大、本为刘汉政权部将的石勒的自立,也与人口的归附、招纳有着密切联系。对于这些非汉民族政权或势力言,拥有了足量的人口,拣选其中的壮勇为兵、老弱妇孺耕耘,就有了兵员、财源与劳动人手,这是战乱频仍的时代从事割据的重要基础;而为了稳固地控制掠夺或招引来的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大族豪户,又多将之集中在都城周围或统治区域内的重要地区。
因为受到招引而迁徙的人口,自然带有一定的主动性;至于被掠夺的被动迁徙人口,则相当一部分本是坞壁民众。当北方陷入离乱后,那些未能远迁的民众、流人往往构筑坞壁,以求自保。不过坞壁的防御效果总有限度,并不容易长期固守,失去了坞壁的保护之后,便不免被强梁掳掠的命运。如《晋书》卷一〇〇《王弥传》:“与刘曜、石勒等攻魏郡、汲郡、顿丘,陷五十余壁,皆调为军士”;《晋书》卷一〇四《石勒载记》:“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诸垒壁,多陷之,假垒主将军、都尉,简强壮五万为军士。……陷冀州郡县堡壁百余,众至十余万,其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
其三,汉族人口外迁的三大趋向。
就西晋中后期汉族人口的迁徙言,先是以“就谷”、“乞活”为主,趋向并不明显,带有民众群体性质的大流徙,后是由内而外、由核心地区往周边或偏远地域的迁徙。这后一种迁徙,其迁徙群体层次较高,政治性较强,目的地也较为明显。如《晋书》卷八六《张轨传》:
秘书监缪世征、少府挚虞夜观星象,相与言曰:“天下方乱,避难之国唯凉土耳。张凉州德量不恒,殆其人乎?”……及京都陷……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分武威置武兴郡以居之。
又《晋书》卷一〇八《慕容廆载记》:
时二京倾覆,幽冀沦陷,廆刑政修明,虚怀引纳,流亡士庶多襁负归之。廆乃立郡以统流人,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于是推举贤才,委以庶政。……于是路有颂声,礼让兴矣。
又《晋书》卷六五《王导传》:
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导劝帝收其贤人君子,与之图事。时荆扬晏安,户口殷实,导为政务在清静,每劝帝克己励节,匡主宁邦。
是为“永嘉之乱”前后,以汉族官民为主体的主动迁移。这种主动迁移,明显表现出西北迁河西、东北迁辽西、南迁江南的三大趋向。而迁徙人口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地域选择,当然与河西、辽西、江南的具体情势有关。先言河西。“家世孝廉,以儒学显”的安定乌氏(今甘肃平凉市西北)张轨,惠帝永宁元年(301年)拥据河西。《晋书》卷八六《张轨传》:
轨以时方多难,阴图据河西,筮之,遇《泰》之《观》,乃投喜曰:“霸者兆也。”于是求为凉州。公卿亦举轨才堪御远。永宁初,出为护羌校尉、凉州刺史。于时鲜卑反叛,寇盗从横,轨到官,即讨破之,斩首万余级,遂威著西州,化行河右。以宋配、阴充、氾瑗、阴澹为股肱谋主,征九郡胄子五百人,立学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视别驾,春秋行乡射之礼。……张氏遂霸河西。
次言辽东。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鲜卑人、鲜卑大单于慕容廆,既降晋而为鲜卑都督,愍帝建兴中又拜为昌黎、辽东二国公。廆教诸部务农桑、效仿中原法制。司马睿称帝,慕容廆曾遣使劝进。东晋建国,廆加位至“使持节、都督幽平二州东夷诸军事、车骑将军、平州牧,进封辽东郡公”。再言江南。惠帝永兴二年(305年),东海王司马越命平东将军、监徐州诸军事、琅邪王司马睿留守下邳(今江苏睢宁县北);永嘉元年(307年),安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司马睿移镇建邺(今江苏南京市)。司马睿以琅邪临沂大族王导为谋主,引用吴地著姓顾荣、贺循、周玘等,经营江南。愍帝时,加司马睿左丞相,进位丞相、大都督中外诸军事。317年,司马睿在建康(313年改建邺为建康)即晋王位,改元建武。318年司马睿称帝。
然则河西张氏汉族政权长期效忠晋室司马氏、辽西慕容政权名义上承认晋室宗主国地位、江南司马睿政权渐为正朔所在等政治背景,正是谭师所云中原汉族人口“西走凉州”、“东徙辽左”、“北人南渡”的政治引领力。当然,河西地区较为适合农业开发,辽西地区早在秦汉之际、两汉之际、东汉末年都有不少汉人迁入,江南地区历经孙吴的经济开发与文化开发,以及吴地士族愿意接纳“就社会阶级来说,实为同一气类”的“晋之皇室及中州避乱南来之士大夫”等其他因素,也对这些迁徙人口的地域选择发挥了作用。至于其影响所及,“不独前燕、前凉及东晋的建国中兴与此北方的流民有关,即后来南北朝的士族亦承其系统”。
总括“八王之乱”、“五胡乱华”及其引发的“永嘉之乱”所导致的西晋人口迁徙,就其被动方面言,中原之地内部争斗、民族仇杀、战事纷起、天灾频至,为避祸、为就食、为求生,或被掳掠,故而不得不迁;就其主动方面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心系晋朝的汉族官民来说,起初就有西北、东北、南方的三大迁移趋向。而其中的汉族官民南迁,迁徙人口规模最大、迁徙延续时间最长、迁徙产生的影响最为深远,也正是谭师《民族迁徙》的论述主旨所在。
二
分析谭师指出的“就南渡遗黎而言,也不仅移居于设有侨州郡县之地。实际上不设侨州郡县之地,亦多侨姓高门栖止”现象,实际上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不设侨州郡县的区域,存在侨流人口。以今安徽省域为例,据宋明时代一些方志、宗谱的记载,河间俞氏晋永嘉之乱后迁移新安郡,北方程、鲍、黄、谢、詹、胡、郑、余诸氏东晋南朝时携子孙徙居新安郡,如此,皖南、浙西的新安郡侨流人口颇多,然而新安郡境并无侨州郡县的设置。谭师也举例说:“王羲之、谢安等皆寓居会稽……(孙)恩(卢)循都是世居吴(郡)会(稽)的侨人。”又据陈寅恪的研究,永嘉乱后,南渡长江下游的上层阶级选择东土五郡(会稽、东阳、新安、临海、永嘉)从事经济活动,南渡长江下游的下层阶级大抵分散杂居于吴人势力甚大之地域即吴郡、吴兴郡、义兴郡境,但无论东土五郡还是吴、吴兴、义兴郡境,都未设置侨州郡县。这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东晋南朝的内地。如世传侨流有南迁八闽者,《直斋书录解题》卷八引唐林谞《闽中记》云“永嘉之乱,中原仕族林、黄、陈、郑四姓先入闽”,而明何乔远《闽书》卷一五二称“衣冠始入闽者八族”,又有詹、丘、何、胡四姓;又泉州清原郡,《太平御览》卷一七〇引《十道志》:“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按“中原仕族”、“衣冠士族”云云,出自后世追记,或有附会的可能,但永嘉乱后、东晋南朝有北方一般家族、零散侨流或由海路或由陆路迁入八闽之地,应该还是可以肯定的,因为较之更远的岭南之地,当时史籍也明确记载有北方侨流的踪迹,如东晋义熙末,“东海人徐道期流寓广州,无士行,为侨旧所陵侮。因刺史谢欣死,合率群不逞之徒作乱,攻没州城,杀士庶素憾者百余,倾府库,招集亡命,出攻始兴”,徐道期显然就是北方移民或其后裔,而徐道期所率徒众中也应当有不少北方移民或其后裔;又宋泰始中,交州“土人李长仁为乱,悉诛北来流寓,无或免者”,此“北来流寓”,也有直接迁自北方的可能。然而,无论福建八闽,还是岭南交广,也都不见侨州郡县的设立。
另一种情形是,设置有侨州郡县的区域,侨流人口也不一定固定居住在相应区域内。如注籍侨州郡县的侨民只是侨流人口的一大部分,南迁侨流有“多庇大姓以为客”者,有散居于当地州郡县而编入当地户籍者,有“不乐州县编户”的“浮浪人”,又有政府强令属籍当地者,可见侨流人口不尽注籍于侨州郡县,当地州郡县所领也不是没有侨流人口。至于北方南来上层士族,据秦冬梅考证,“籍属琅邪的王氏家族和颜氏家族都没有居住在侨琅邪郡的范围内,而是居住在秦淮河以南的地区。……原籍为陈郡阳夏县都乡吉迁里的谢氏家族也并没有居住在其籍贯所在的侨陈郡或阳夏县中,从上述分析可知,世家大族的居住地与其侨籍所在地是分离的,多数世家大族并没有居住在其所属的侨州郡县之中。……世家大族不固定居所的原因有很多,因游宦、退隐、迷信等原因离开他们到南方后第一居所的例子很多,虽然原因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相同的,那就是与侨州郡县及宗族本家的脱离”。
总结造成东晋南朝侨流人口地理分布与侨州郡县地理分布不相一致的缘故,尤其重要者当有三点:
其一,大凡因侨流人口而置侨州郡县,其侨流人口一般是呈团聚状态的“乡族集团”,即人数较多而且相对集中。那些迁入八闽、岭南等悬远内地的侨流,毕竟只是发源于北方的移民大潮的无力余波,他们人数既少,迁徙时间与迁入地区又较分散而不集中,加之南方地广人稀,便于他们随宜而居,故既不必也无法为他们侨建州郡县。至于进入东土五郡置产兴利的北方南来上层阶级,居住秦淮河畔、乌衣巷里的琅邪王氏、陈郡谢氏一类侨姓名族,大多已有本籍侨州郡县安置了其乡族,他们本身则因政治而游走宦海、因经济而求田问舍、因文化而纵意肆游、因出身而免除税役,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侨民,又基本享受优复待遇,对于他们,自然也是既不能也不必再置侨州郡县的。即以东土为例,侨姓名族虽多,但无足够数量的下层阶级的团聚侨流人口,所以对于居住东土的这部分特殊侨人,没有采取侨置州郡县的措施。能够证成这一观点者,又有王志邦对东晋朝流寓会稽的北方士人更加细密的研究。王氏的考证揭示了如下的事实:流寓会稽的北方士人“以不侵害会稽土著豪门士族的经济利益为寓居的前提”,选择了土著士族势力薄弱的剡溪—曹娥江流域的剡、始宁、上虞诸县作为集聚地;而由于“北方士人向会稽的迁徙,自西晋末年以来陆续进行,但始终没有形成一个洪峰期;寓居会稽的北方士人,其原籍散布北方诸地,不存在北方某一地域集中侨居会稽的现象。于是,他们原地域圈的观念就显得相对淡薄。因此,在客观上没有必要象江南其他地区那样需朝廷下令侨设州郡县来安置自己”。
其二,东晋南朝政府侨立州郡县的本意,在于表示一种收复失地的决心,在于以为侨流人口“庶有旋反之期”、侨置初不过是一时权宜之计,在于利用北方迁来侨流的归本之心、武勇之力屯戍北部疆土、捍卫军事重镇、北伐西征。因此,不仅绝大多数下层阶级的侨流人口无力远迁东晋南朝之内地,政府也不愿他们远迁内地、失去控制、不便利用;与此相呼应,政府建立的侨州郡县,自就不必远离北方侨流人口的故土以至深僻南方内地,将州、郡、县侨立在大江南北、淮东淮西、青徐中原、沔汉梁益,使其总的形势靠近北方,这与上述的侨置本意也是一致的。
其三,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设置,还要考虑到尽量避免与土著发生冲突。自古以来,侨人与土著容易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基础于地域之间的隔阂、对立与歧视,基础于侨人与土著之间礼俗、语言的难以同化,更基础于一定生产力水平下土地“载人量”有限而引起的“生存竞争”。如田余庆以东晋为例指出:“严格说来,居政而有实权者限于侨姓士族,吴姓士族只不过是陪衬。吴姓士族政治上不能获得更多好处,经济上却必须坚守既得利益,不容侵犯。”而所谓“不容侵犯”的经济利益,在东晋南朝特别具体表现在居住地域的冲突上。由此,便可理解上述之吴郡、吴兴郡及义兴郡境不乏侨流人口却无侨州郡县的奇怪现象。当其时也,江南境内地广野丰,水道纵横,交通便利。以一般情势推论,侨流人口自不必汇集于晋陵一隅、傍江一带,而是大可南进,以安家置业。然而从史实看,渗进吴郡、吴兴郡及义兴郡境的北方侨流,人数相对较少、地位一般较低并且不呈团聚状态却是肯定的。这一现象的产生,即与这一区域土著吴人势力强盛,侨流人口尤其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军事力量的侨流人口(陈寅恪所谓上层阶级与中层阶级)不便或不易插入有关。以义兴周氏、吴兴沈氏为例,均势力特强,所谓“今江东之豪莫强周、沈”,诚为实录。他们既难驯服,又最易与北来侨流发生利害冲突。因此,对于散居吴、吴兴、义兴等吴人势力强盛地区的分散杂居侨流,出于避免侨人与土著在政治矛盾之外再起经济冲突的考虑,东晋南朝政府就既难以也不能设置侨州郡县。
要之,东晋南朝境内侨流人口的地理分布与侨州郡县的地理分布,细部不相一致之处甚多。其实这也并不奇怪。本来侨流人口的南来情形就各异,南来后的境况也是颇不相同;而侨州郡县的设立,无论有无实土,总归相对固定。复杂流动的侨流人口与相对固定的侨州郡县,焉能完全对应?而其间的种种差异,以上仅略言大概耳。
三
谭师《民族迁徙》以《宋书·州郡志》“侨州、郡、县之户口数当南渡人口之约数”,推断出“截至宋世止,南渡人口约共有九十万”,这占当时宋朝人口的1/6,又占西晋时北方人口的1/8。与谭师的思路近似,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计算出的“南朝境内侨人”数字,为919700口加6300户。虽然对于这种研究思路与推算结果,谭师谦称“实在很不严谨”,但毕竟“这一推论最重大的贡献,在于找到了一种相对可靠的,也是目前唯一的对这次移民进行数量分析的依据。……由于现存的史料中只有一般性的描述,如果不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就毫无可能对移民的数量作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估计”。
然而,学界在充分肯定谭师、周一良上述推论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两位先生在文中本已提及的诸多复杂情况。如谭师指出:“侨郡县所领,非必尽是侨民,而本土郡县所领,亦非尽本土之民也。”周一良指出:“休文自称以大明八年为正,(内史侯相则以昇明末为定,然内史侯相之外,所记亦多不以大明八年为准也。)户口之数未言何时”,“大明八年下距侯景乱梁南朝失江北凡八十余年,距陈之亡凡一百二十余年,此两时期不惟侨人分布莫可知,即州郡户口数目亦不能考”,“今姑认宋志侨州郡县之户口为侨人户口,而侨人隶实州郡县者不复计算,庶可以截长补短,要是大约之数目,未可固执以求”。也就是说,谭、周两位先生对于西晋永嘉丧乱以迄刘宋大明年间侨人数量的估算,原其本意,只是为后续的研究,包括分期与分区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平台而已,相关的侨人数字并不能坐实。
然则以这样的平台为基础,我们一方面认识到,讨论东晋南朝南迁人口及其后裔的数量,《宋书·州郡志》所载侨州郡户口数字的确具有无可替代的关键意义;另一方面也必须明确,运用《宋书·州郡志》所载户口数字不宜简单直接,即尚需考虑到其数字的复杂性,并引入一些历史人口学的理论与方法:
其一,《宋书·州郡志》所载侨州郡户口数一般认为是大明八年(464年)的数字,其时上距西晋永嘉丧乱已有百五十年。“这些侨州、郡、县的户口即[既]包括历年来的移民,也含有这些移民定居后繁衍的后代。以首批到达的移民为例,如果他们在定居后以5‰的年平均增长率繁衍的话,150年内人口总数已经增加到2.11倍了。由于我们无法确定在此期间每批移民的数量和他们到达的时间,要推算出初始移民的数量是不可能的。但是因为早期的移民,尤其是永嘉时的移民在总数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可以肯定,真正的或第一代移民比这个数字要小得多”。
其二,“无论是西晋的户口数,还是刘宋大明八年的户口数,(《晋书·地理志》、《宋书·州郡志》)都只登记了一部分人口,大大低于实际数。而且由于第一代移民中的`衣冠'特多,所谓`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贵族官僚、世家大族、地主豪强的比例很高,他们所荫庇和隐匿的户口数量也要比全国正常的比例更高”。
其三,《宋书·州郡志》所载户口数还存在各州小序中所列该州户口数与该州各郡国分列的户口数之和基本不合(只有郢州完全相合)的情况。实际上,《宋书·州郡志》给出了两组户口数字,即各州所列户口总数为大明八年(464年)数字,而各郡国户口数及其总计数是“宋末”的数字,具体是“宋末”的哪一年,尚难确定。
其四,《宋书·州郡志》所载户口数,既有土著户口,也有侨流户口,而侨流户口又来自黄、白两种户籍。道理很简单,《宋书·州郡志》所载侨州郡县,有经过土断、已有实土的侨州郡县,其领户由注白籍改注黄籍;又有未经土断、仍无实土的侨州郡县,其领户所注当然仍为白籍。白籍对于政府来说,是不税不役的虚户,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因此,《宋书·州郡志》侨流白籍户口数之不系统、不完整,而且准确度要远低于土著黄籍户口数,是可以断言的。又相对于土著黄籍户口数,经过意在“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的土断核定的侨流黄籍户口数,由于侨流不愿属籍等复杂原因,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脱籍与离散现象。
考虑到以上四点,可以认为:依据《宋书·州郡志》所载户口数字,只能大体推论东晋刘宋侨流人口及其后裔的大概数量,并不能详知其确切数量;而对谭师1934年、周一良1938年计算出的截至刘宋大明八年约90万的侨人数字,也有可能进行重新估算。目前所见的重新估算之例有二。
例一是葛剑雄的估算。1997年,葛剑雄指出:“初始移民在迁出地人口中的实际比例应高于八分之一;大明八年移民及其后裔占迁入地人口的实际比例也应高于六分之一。由于移民的迁出地和迁入地都相对集中,所以这些地区人口的迁移率和移民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都要大大高于这些比例。……保守的估计:到宋大明年间,北方移民及其后裔的总数至少应是户口数的一倍有余,即200万左右。”又2002年,葛剑雄认为:“永嘉年间南迁的北方移民以50万计,则东晋人口的起点为1050万。……大明八年的人口数……在1500万—1700万之间。”这样,综合下来,永嘉年间南迁的北方移民占东晋初年总人口的比例约为1/21(即50万/1050万),而刘宋大明八年时北方移民及其后裔占其时总人口的比例约为1/8(即200万/1600万。按谭师的估算为1/6,即90万/540万)。
例二是笔者的估算。2008年,笔者在《东晋南朝侨流人口的输出与输入——分别以今山西省域与今安徽省域为例》文中,得出如下看法:西晋末东晋初那段迁徙规模最大的时间,山西官民南迁人口数字,依据《宋书·州郡志》侨郡户口记载逆推,在8万人左右,即为《晋书·地理志》山西民户的大约1/9;而结合其他文献资料可知,山西官民的外迁数量还远不止《晋书·地理志》山西民户的大约1/9。及至大明八年(464年)或宋末(宋至479年为齐所代),南迁的山西官民包括其后裔在內,更是超过了18万人。又大明八年或宋末时,安徽境内侨流人口及其后裔的总数,较低的估计超过44万人(按谭师的估算为17万人),而这以后新增的侨流人口及其后裔,保守的估计也不下7万到8万人;如此,到了南朝末年,分属陈朝与北齐的今安徽省域侨流人口及其后裔的实际总数,至少在80万之谱。
当然,上举两例,无论是葛剑雄的总体估算,还是笔者以今山西省域为例的侨流人口输出的估算、以今安徽省域为例的侨流人口输入的估算,仍是相当粗略的,更加细致的分期与分区的估算,都“还有待于今后有志于此者的成十倍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一,在研究方法上,无论是侨流人口的输出还是侨流人口的输入,由《宋书·州郡志》侨州郡户口数的记载而进行的侨流人口的数量分析,需要进一步考虑种种复杂情形,如没有入籍侨州郡县的零散却也不在少数的侨流,豪强大族与各品官员兼并、隐匿与荫庇的大量侨流人口,侨流成为兵户或营户以及具有私兵性质的部曲,十六国北朝掳掠东晋南朝人口(其中当然包括已经南迁的侨流人口),已经南迁的士族与百姓的重新北返等等,作出必要的补充、合理的修正与适当的扩展。其二,东晋南朝侨州郡县也并不能全面、详确、系统地反映东晋南朝侨流人口的各个方面。从理论上说,由于侨州郡县多因原州郡县侨流而设,所以侨州郡县可以表达人口迁徙的始点与终点,提供有关迁徙时间、迁徙路线以及迁徙人口数量的线索,然而,不仅《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中所记东晋、萧齐的侨州郡县,或错误百出或简略不尽,而且缺乏户口信息,因此不能满足研究的需要;南朝梁、陈的侨置情况,更是缺乏“地理志”一类文献的基本记载。如此,南朝中后期特别是梁陈两朝的侨流人口状况,就必须结合其他文献资料,才能展开探讨。还有一些问题,比如侨流人口的地域选择,主动或被动的地域选择与侨流人口中的世家大族或上层分子之兴衰起伏的关系等等,也仍然需要在侨州郡县这类“地名”性质的史料之外,穷搜博采其他各类史料,才能稍明大概。
四
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或人口迁徙,包括迁徙的动力或原因、时间与路线、数量与阶层、迁出地与迁入地、地域选择与家族兴衰诸项,为什么值得我们如此孜孜以求地不懈探讨?盖因这次民族或人口的迁徙,不仅迁徙民族或人口数量之众多、迁徙家族门第之显盛、迁徙涉及地域之广大、迁徙延续时间之长久,都堪称空前,而且其所产生的影响,也可谓巨大、广泛与深远。
如就两晋南北朝之历史研究言,陈寅恪指出:
晋代自八王之乱以来,战乱相寻,天灾迭萌,人民除了不能走或不愿走的以外(此种人产生的影响与流民一般大),都外逃以避难。胡族统治者为了控制人口,也凭借武力,强迫徙民。由此出现了北方人口大流动的现象。两晋南北朝三百年来的大变动,可以说就是由人口的大流动、大迁徙问题引起。……不徙有事发生,徙则有大事发生,南北朝无一大事不与徙有关。
可见,这次民族或人口的迁徙,是理解两晋南北朝历史的一大关键。
又如就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历史研究的理论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学者朴汉济构建了“胡汉体制”理论,即认为十六国北朝时期,
北方大多由内迁的胡族建立政权,统治广大的胡汉诸族,胡族虽然继承了原汉族统治的方式和制度,但仍然保留了许多胡族的制度和习俗,胡汉两种文化在矛盾、碰撞的过程之中,最后相互融合,形成带有胡汉两种民族特征的新体制。及90年代中期,为了与“胡汉体制”配合,朴汉济又提出了东晋南朝史的“侨旧体制”理论,即西晋永嘉之乱后,北方汉族大幅度南迁,前后持续了约百年之久,于是在东晋南朝统治地区,“侨民”与“旧人”之间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由冲突到融合,最终形成新的“侨旧体制”。进之,十六国北朝史的前提是“胡汉体制论”,东晋南朝史的前提是“侨旧体制论”,两者统合起来就是“侨民体制”。质言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历史是在脱离故乡的人即侨民的主导下发展与变迁的。对于这样的“胡汉体制论”、“侨旧体制论”、“侨民体制论”,笔者由自身的研究经历出发,感觉非常重要。笔者以为: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的历史,虽然错综复杂,但其中也有主要线索可寻。此主要线索,在十六国北朝为胡汉问题,在东晋南朝为侨旧问题。所谓“胡”,乃三国西晋时代不断内徙及十六国北朝时代先后入主中原的非汉民族;所谓“汉”,即十六国北朝时代北方之汉族士民。又所谓“侨”,主要指西晋永嘉乱后不断南徙的北方官民;所谓“旧”,主要指南方土著。胡汉之间、侨旧之间既颇多矛盾,又有各种形式的合作。胡汉之间因有矛盾,引起大量北方人口迁徙南方;侨旧之间因有矛盾,促成了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大量设置。胡汉之间、侨旧之间又有合作,从而十六国北朝得以立国于北方,东晋南朝得以立国于南方。以此,治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史,理解基础于民族迁徙或人口迁徙的“胡汉体制论”、“侨旧体制论”、“侨民体制论”等理论,可谓关键所在。
再如具体到东晋南朝及其后的学术、文化、经济与民族诸多方面言,笔者以为:“东晋南朝与十六国北朝学术演变的分途异向,如南方玄学相对盛行而北方固守经学传统,南方经学清通简要而北方经学渊综广博,南方重视教义理论而北方关注宗教行为,南方文学宜于吟歌而北方文学求便时用,南方史书私撰较多而北方史书官修为主,等等,也都可由南方的侨旧格局及南迁的世家大族对南方士人的影响、北方的胡汉体制及留居的汉魏大姓对胡族政权的改造中,找到解释的理由或理解的路径。”王永平指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永嘉之乱'后这次民族南迁运动,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为巨大、影响最为深远的民族文化南传、移植与重建的过程。……东晋以后之江南文化是以侨姓士族文化为主体,同时兼蓄江南土著士族的传统,两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江南文化。正是这种文化在六朝时期使`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及至隋、唐,江南已成为中国一大文明区域。”日本学者中村圭尔认为:“东晋以后……人口的流入,带给江南地域社会的影响,绝不是小的。随着人口的剧增,江南的开发也飞跃地展开,奠定了十世纪以后江南发展成全中国经济中心的基础,这是相当有名的事。”谭其骧先生则高瞻远瞩地作出了这样的综合评价:“是役为吾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之一大关键,盖南方长江流域之日渐开发,北方黄河流域之日就衰落,比较纯粹之华夏血统之南徙,胥由于此也。”
还如就越来越受重视的地域研究言,笔者曾以今安徽省域为例,讨论了东晋南朝侨流人口对于安徽地域史产生的多重影响:
首先,几十万侨流人口及其后裔留居安徽,不仅直接促进了安徽人口的增长,而且这来自各方的侨流人口也带来了新的或先进的生产经验与技术,建立了大量新的聚落,从而加速了安徽区域经济的开发;及至侨流在侨居地久习而安,安徽成为他们新的桑梓故里,安徽的文化面貌,包括语言、风俗、信仰、饮食等各个方面,又得以更加地丰富多样、多方融汇。其次,就输入安徽境内的侨流人口中之上层分子言,他们或政治地位高、或文化修养深、或社会影响大、或军事能力强,在当时的政治、文化、社会、军事舞台上,扮演着一定的角色,这又无疑提升了安徽区域的政治与军事地位。比如东晋、刘宋时期拥有众多侨流人口的豫州、南豫州,即在对外军事与对内政局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经常掌控豫部的侨居安徽的北方大姓,如东晋豫州之颍川庾氏庾亮、庾怿、庾楷,陈郡谢氏谢尚、谢奕、谢万,谯郡桓氏桓熙、桓冲、桓伊、桓石虔、桓玄,他们或为外戚,或为名族,或为权臣,都在其时的内政外兵中拥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东晋置于豫州的军府“西府”及其所领以安徽侨流人口为主组成的“西府兵”,也就仿佛于著名的京口徐州之“北府”与“北府兵”,同样在内政外兵中往往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总之,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是一个民族大迁移、人口大流动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无论南北,也无论当时还是后世,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学术、风俗等各个方面,都联系着民族迁徙或人口迁徙。而谭其骧师1934年发表的《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正是现代学术开始特别关注此一问题的标志,其恒远的价值,尤其体现在开题立意、发凡起例。至于本文所作之粗浅“申论”,既例证了经典论文往往功莫大焉,能予后来者无限法门,所以极得重视,也例证了学术史上一个有趣却又不太被关注的现象:一等学者天资所纵,领域广泛,然而毕竟精力有限,所以有时只是开题立意而已;至于二等学者,文献资料则竭泽而渔,题中之意则务穷以尽,即在一等学者的引领与指导下,尽力于充实、深化与阐释。无一等学者即大师,学术难以开拓;无二等学者即专家,学术也难以坚实。而笔者撰述本文,题外的意趣,其实也在于此。
来源:《安徽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作者:胡阿祥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微信小组
编辑:吴泓伶
校对:何涵
责任编辑:华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