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收回前程嘉苑旧城改造项目(一期)
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拟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梁园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东至归德路,西至前进街(规划),南至凯四街(规划)、国有土地,北至民主路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土地总面积28969.392平方米(合43.454亩),土地净面积16295.593平方米(合24.389亩),拟收回土地面积13974.485平方米(合20.962亩)。2015年1月29日,《商丘市三改领导小组关于前程嘉苑旧城改造项目列入2014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商三改【2015】6号)同意该项目列入2014年改造计划。2014年9月9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郑徐客专高铁建设梁园段道南配套设施及路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商梁政〔2014〕22号)决定对包含上述宗地四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经调查,该宗地范围内共有商丘市粮食局八一粮店、安均实等44宗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有遗漏,相关权利人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登记,逾期不办理,视为自行放弃。土地使用权人名单、土地面积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编号详见附件)。土地登记面积合计为13974.485平方米(合20.962亩),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974.485平方米(合20.962亩)。拟收回土地位置、面积及界址以土地登记权属定界图或批准文件位置四至为准。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或有其他合法权益需要主张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局将依据新的城市规划用途,公开挂牌出让。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张家炜 翁红杰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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