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
太原市发布通告
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同时实施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响应
时间为11月24日20时至11月26日24时
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我市气象条件转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1月24日,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
预警时间为24日20时至26日24时。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图源:摄图网_400431372
◆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6、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
本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不执行单双号限行
图源:摄图网_500255314
太原市限行区域日常限号:
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具体情况:
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
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
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
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
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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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中“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和《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现将公示太原市第一批具有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资质的13家医疗机构名单:
注意:残疾驾驶人需办理驾驶证相关体检业务的请到太原市人民医院办理,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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