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互联网+督查”平台发布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时
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
各项政策落实深化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
青海多家单位和公司被“点名”
通报内容如下:
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
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不到位
典型问题的通报
内容如下:
一、违规设置行政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
青海省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违规设置网约车运输证审批条件。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均允许个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批业务时,不受理个人司机申请,违规要求个人司机必须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挂靠协议。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
和单位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要求
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
内容如下:
青海省人民医院欠缴904名医务人员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青海省人民医院对2007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入职的904名编外医务人员,仅从2017年开始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纳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达5965万元,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为4261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11月24日
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
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
打折扣搞变通典型问题的通报
内容如下:
广东、青海等地部分国有企业“找借口”不执行或打折执行房租减免政策。青海省要求对中小企业减免半年房租,但青海物产物资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经营困难、“上面没有通知”为由拒绝减免房屋租金。
北京、河北、青海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明显高于从电网企业的购电均价。青海省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从电网企业购电均价为0.48元/千瓦时,其转供电价格为1.2元/千瓦时;西宁市建宁钢材市场物业对商户按照2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电费,远高于从电网公司购电均价。
青海省部分单位将无分歧欠款改为有分歧欠款,虚报偿还金额、违规新增欠款,部分医疗机构长期拖欠医药流通企业账款。青海省国资委将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无分歧账款”调整为“有分歧账款”,导致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偿还欠款22312.97万元。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工业园区分别虚报还款金额3211.52万元、17062.82万元、966.74万元。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今年新增拖欠77家民营企业账款3858万元。2019年青海省医药流通企业回款期平均为239天,个别甚至超过5年;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拖欠37家民营企业1523.74万元,其他公立医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拖欠账款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青海省西宁市有的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违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用于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的3.1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打捆拨付给西宁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编/顾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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