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关于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须佩戴口罩的通告
进入秋冬季以来,境外、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青岛、新疆先后出现聚集性疫情,我省阜阳也确诊一例外部关联新冠肺炎病例。根据《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5号)》精神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乘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配合。
宣城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宣城论坛
编辑:高苗苗/审核:蔡惠娟
审签:徐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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