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生活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整个生活贯穿着痛苦。——罗曼罗兰
生活拥有很多的苦难,每个人经历的苦难都不尽相同,但是苦难带给她们的痛苦,却额外一致,足以让她们终身陷入恐惧之中,正如32年前的,经历了被16岁少女拐卖到山东的无助事件的女研究生王莲,她获救之后,日子过得怎样?
1988年的王莲还是个单纯的女孩,她只需要为自己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而苦恼,为了她的论文能够写好,她特意去往了河南,因为她的论文是围绕河南的民俗、民风展开的,她想实地考察一番,以便于增加自己论文的内容和可信度,由于毕业论文题材的选择不同,王莲也没有找到和她一起去河南的同学,她只能自己出发,初来乍到的王莲住在了河南郑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里,这家旅馆是王莲今后人生的噩梦之一。
由于王莲的眼神清澈,又是独身一个人入住旅馆,很容易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盯上,但是王莲不知道,她只当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一个比她还小,尚且16岁的妹妹。这个妹妹虽然才16岁,但据她自己说,她已经出来打工好几年了,王莲很诧异,妹妹主动解释说,自己因为家里很穷,没有钱供自己读书,只能出来打工贴补家用了,王莲异常同情她,在郑州的这几天,经常来和这个16岁的妹妹讲话。
也许是天意如此,在郑州待了几天的王莲没想到钱花得这么快,她身上剩的钱已经不够自己买张车票回家了,16岁的妹妹知道之后,主动向王莲提议可以趁着这些日子去赚点钱,反正王莲也不急着回家,干嘛不赚了钱再回去呢?自己刚刚好有一份工作,是亲戚介绍的,轻松又赚钱多,可以介绍王莲去做,王莲心中一动,那个妹妹见她动摇了,更加卖力鼓吹那个工作了,王莲这才答应,她觉得妹妹应该不会骗自己,一个16岁的小姑娘,比自己还小呢,自己有什么好怕的。
王莲跟着她一路辗转到了山东,根本没想过一个16岁就出来赚钱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在郑州的旅馆里待那么多天,工作的地方又为什么在山东,这一切其实都说不通,但是王莲没有细想,稀里糊涂跟着妹妹去了山东一个偏僻的地方,而妹妹在那个地方原形毕露,她把王莲卖给了一个当地的大汉,得了两千多块就溜之大吉了,留下王莲独自面对,王莲这才知道,自己遇上了人贩子。
王莲很害怕,因为那个大汉娶她回来是想传宗接代的,王莲不愿意和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做这种事情,三番两次想要逃跑,但是她一个读书人,对山东这个地方又不熟,往往没跑出去多远,又被大汉抓了回来,逃跑失败的王莲会挨一顿毒打,就这样反反复复,在王莲绝望地数着自己被卖掉的日子里,王莲清楚的记得被解救的那天是她被卖掉的第71天,她重见天日,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回到学校的王莲对任何不寻常的事情都充满了警惕心理,被拐卖这件事情对她的影响非常大,即使到了以后,王莲工作了,她想到那个时候都感到窒息。
结语
王莲是不幸的,她遇见了坏人,一段时间的拐卖生涯毁掉了王莲的精神世界,王莲又是幸运的,她至少被救了出来,很多人一生都埋葬了,不知道何时能够盼到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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