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2年修订)》 (主席令 [2012]
第 71号) 第 36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12年修订)》
(证监会令 [2012] 第 84号) 第 63条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 (2014年)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基金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
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基金 (开发式、封闭式或其他方式) 业务流
程和控制;精通与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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